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广告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广告发布内容及期限
1、广告发布媒体、插播广告节目、播出时段及费用等见下表:
2、关于广告发布的其他约定:
二、广告内容的提供
1、本合同广告内容的提供按照下述第方式执行。
甲方提供样带。
三、广告发布费及支付方式
1、广告发布费总价款为人民币,该费用包括广告发布费、制作费、人工费、审批费、播放费、税费等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广告发布所需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须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支付时间:按照下述第执行。一次性支付,支付时间为:。本合同广告费分次支付,支付时间分别为:。
3、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费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广告费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广告发布费。
2、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广告内容及相关事项来源合法。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广告发布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随时提出异议。
4、本合同的签订,并不视为由乙方独家为甲方进行广告发布,甲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内根据需要另行委托其他人进行广告发布。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办理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所需全部审批手续,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2、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或乙方制作经甲方验收认可的广告内容发布广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广告内容。
3、乙方作为专业媒体有义务对广告的内容和表现形式进行审查,如有不当之处,乙方应当向甲方报告。如乙方未尽审查义务,致使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发布后引起纠纷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无偿为甲方更换广告内容。
5、乙方无权调整广告播出时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进行的播出时间调整按照错发处理。
五、不可抗力
在广告发布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动乱等不可抗力,致使该广告
中断发布或不能发布,双方均互不承担责任。如广告发布中断,中断原因消除广告可继续发布且甲方同意继续发布时,合同继续履行,广告发布期限相应顺延。如广告发布终止或甲方选择不继续发布的,双方按实际的广告发布数量进行结算。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发布广告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承担合同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赔偿金,且甲方有权拒付广告费,逾期十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须保证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广告发布工作,如该广告的播放出现漏发、错发、声音模效不清、错误、播放不全等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更正和补发,每发生一次,乙方须承担合同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赔偿金并免费重新发布;如出现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须退还尚未发布的广告费并承担合同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本合同履行期间,除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外,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时,甲、乙双方按广告实际发布期限结算广告费用,多退少补。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补偿、赔偿等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除对本合同的变更外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