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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双重登记和直接登记的区别?

2024-07-06 来源:爱站旅游

法律分析:社会组织双重登记和直接登记的区别有以下三点:

1、社会组织双重登记和直接登记的难易程度不同

社会组织双重登记须先找到所在行业领域的行政职能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得到业务主管单位审批,才能到民政部门去登记注册。

2、社会组织双重登记和直接登记的申请种类不同社会组织双重登记可以登记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等社会组织以及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代表机构,申请登记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可以登记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这些类别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3、社会组织双重登记和直接登记的所属机关不同

社会组织双重登记单位属于社会组织业务活动相关的行业管理部门。通过项目委托、购买服务和政策扶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单位属于民政部门。民政部门会依法加强统筹协调、登记审查和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七条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第八条 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与其管辖的社会团体的住所不在一地的,可以委托社会团体住所地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委托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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