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的主旨:根据《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追认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范围涵盖了购置共同生活用品、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医疗费用、扶养义务、赡养义务、教育费用、社交费用、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等。离婚后仍需偿还共同债务。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的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
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
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这里的共同生产、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协议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在法律中,目前夫妻的共同债务主要体现是以共同生活的名义为家庭日常消费所负的债务,或者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意识表明所负责债务。
这部分在离婚之后仍然要求偿还。
结语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追认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此外,债权人能够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夫妻仍需承担这些债务的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八条 认定行为人承担侵害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外的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应当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四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