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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审判需要当事人到场吗?

2024-07-09 来源:爱站旅游

合议庭审理原告被告都应当到场,委托代理人可出庭。离婚案件例外,原告和被告应出庭。诉讼代理人可为律师、亲属、工作人员或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委托书需提交给法院,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合议庭审判成员平等,采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人民法院实行合议制审判,第一审由法官或法官与陪审员组成合议庭,第二审及其他案件由法官组成。合议庭成员确定后不得更换,除回避或特殊情况外。

法律分析

合议庭审理原告被告都应当到场,但如果委托了其他代理人的,可以由代理人出庭处理,具体情况下如果原告不到场的,是无法进行审理的,被告不到场的,可以按照制度判决的程序来进行认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合议庭审理原告被告都应当到场,如果委托了代理人的,可由代理人出庭。离婚案件例外,离婚案的原告和被告原则上都应出庭。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合议庭审理当事人是必须参加的,如果当事人不到场,法官会判缺席。合议庭的审判成员都是平等的,而且都是不固定的审判成员,合议庭采用的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如果当事人没有向法院说明特殊情况,合议庭当事人必须到场。

人民法院实行合议制审判第一审案件,由法官或者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法院实行合议制审判第二审案件和其他应当组成合议庭审判的案件,由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期间,除不能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合议庭的审判长由符合审判长任职条件的法官担任。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案件审理的之外,不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换。更换合议庭成员,应当报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合议庭成员的更换情况应当及时通知诉讼当事人。

结语

合议庭审理原告被告应当到场,如委托代理人可由代理人出庭。离婚案件除外,原告和被告原则上都应出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委托一至二人为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需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并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人民法院实行合议制审判,合议庭成员应当固定,除回避或特殊情况外不得更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审判组织 第一百八十三条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审判组织 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审判组织 第一百八十五条 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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