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鉴定类别包括工作时间内的事故伤害、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的事故伤害、工作职责中的意外伤害、职业病、工作外出期间的伤害、上下班途中的非本人责任交通事故等。同时,视同工伤情况包括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死亡、抢险救灾中受伤以及军队服役后旧伤复发等。若是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单位需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法律分析
根据您的问题,我的回复如下:以下是工伤的鉴定类别:一、认定工伤情况: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工伤情况: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根据具体情况,若是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劳动者要申请工伤认定的,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向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拓展延伸
离职员工在朋友圈内恶意诋毁公司名誉,公司能否采取法律行动?
根据我对法律的理解,离职员工在朋友圈内恶意诋毁公司名誉可能构成侵权行为。公司可以采取法律行动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公司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包括截图、留言记录等,证明离职员工的恶意行为。其次,公司可以聘请律师起草律师函,要求离职员工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果离职员工不配合,公司可以考虑提起诉讼,向法院申请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最终,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判决,保护公司的名誉权和商誉。然而,具体的法律行动是否可行还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进行评估,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结语
根据您的问题,工伤的鉴定类别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事故伤害、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职业病、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等。对于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离职员工在朋友圈内恶意诋毁公司名誉可能构成侵权行为,公司可以采取法律行动来维护自身权益,具体可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第二十二条 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
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市场监督管理、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发现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9修订):第七章 法官的职业保障 第六十五条 对法官处分或者人事处理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打击报复的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五章 价格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组织、职工价格监督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以及消费者,有权对价格行为进行社会监督。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发挥群众的价格监督作用。
新闻单位有权进行价格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