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应在合同变更后及时通知被保险人;否则,若被保险人因未及时获知变更信息而发生索赔,保险公司可以以被保险人未遵守合同条款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但如果被保险人能够证明自己已经采取了合理的措施获得变更信息,那么保险公司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后,应当及时将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变更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未及时获知变更内容,给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的,保险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当事人之间的通知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六条,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及时通知对方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或者要求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变更后未能及时获得通知,若能证明已采取合理措施获得变更信息,则索赔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