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发现质量问题,可通过房屋鉴定、保修范围确认解决;若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购房款;注意二手房买卖时前业主户口迁走、办理煤气更名手续、物业户名变更和费用结清、维修资金发票和物业管理费押金交接等事项。
法律分析
一、买二手房发现有质量问题怎么办
1、确定房屋质量的具体情况,能先去房屋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确定该问题是否属于保修范围,若是,确认在保修期内可以主张保修。
3、若是二手房的结构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已经影响买家正常居住与使用,买家能与房主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房主返还购房款并赔偿相应的银行利息损失。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二、二手房买卖应注意什么
1、原业主户口是否已经迁走?
由于前业主户口没有迁走,因为动迁补偿款是按砖头和人头来补偿的,原业主的户口也享有补偿的资格,如果原业主一定要补偿,新业主也不能拒绝。其次是按户籍规定原业主的户口不迁走,新业主的户口迁不进去。
2、是否已前往煤气公司办理煤气更名手续?
煤气的更名手续不可不办,除了缴费因素之外,包括煤气的保险和出现意外事故的受益人都取决于煤气账单上的名字,因此新业主在验收购买的二手房屋时切记要去煤气公司办理更名手续。办理更名手续时前业主有无煤气欠费也一目了然。
3、是否已前往物业公司办理户名变更手续,并结清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各种费用?
新业主进房前还要与前业主一起前往物业公司办理户名变更手续,前业主在房屋内居住多年,是否有欠缴的物业管理费和维修费应该与前业主一起去物业公司当面结清。如果新业主忽略不去,那么前业主与物业公司的费用纠纷就会转嫁到新业主头上,而且这笔费用迟早要交,如果不交,新业主的房屋将不能进行买卖交易。
4、房屋的维修资金发票、物业管理费押金收据是否已及时交接?
维修资金不是一笔小数目,随着房屋使用年限的时间推移越来越发挥作用,因此新业主一定要求老业主将缴纳过的维修资金发票交出收藏,这是已经缴纳维修资金的凭证;此外,物业管理费的发票也要交接,作为前业主已经缴清物业管理费的凭证。
结语
购买二手房时,遇到质量问题应采取相应措施。首先,去房屋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定问题和保修范围。若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与使用,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购房款及赔偿利息损失。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此外,购买二手房还需注意前业主户口迁走、煤气更名手续办理、物业公司户名变更手续结清费用、维修资金发票和物业管理费押金收据的交接。这些细节将确保顺利的买卖交易和居住权益的保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