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拆迁补偿如果不合理的一般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补偿事宜先行协商,或者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主张协调、予以裁决,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产权置换套内面积和拆迁套内面积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可以,因为产权置换是被拆迁户的权利,如果对安置房楼层不满意可以更换。而且在签订安置房补偿协议时,要和对方协商好,如果签订协议后对安置房产生疑问,那就是和房管所或居委会的纠纷。安置房要满五年才能上市交易,而且要属于集体土地的安置房才能进行交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建在宅基地上的小产权房遇政府拆迁赔偿吗?
小产权房子拆迁赔偿如下: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的小产权房可以根据国土部门测绘数据进行赔偿,不合乎法律规定、属于非法建筑和超期临时建筑的小产权房一般不予赔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单元房实际面积大于产权面积,且同户型登记面积大于我户型的面积,拆迁按实际面积还是产权面积
确定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方式是: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确定,或者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拆迁户主有权处理拆迁户主名下直系亲属的房屋安置面积吗?
拆迁安置对象不只有户主,也有其他实际使用人。拆迁安置以户为单位,由户主领取后在本户内进行再分配。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一般应予以遵从。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房屋拆迁多年没有补偿,行政诉讼国家赔偿,行政机关是否应该按照履行职责的计时点赔偿?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即时效为六个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柴云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