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消费者首先与开发商签订一个补充协议,这是一个附条件的关于解除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
二、消费者再与银行签订一个补充协议,也是一个附条件的解除借款合同的补充协议。
三、开发商归还银行借款,消费者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中确定的条件出现,消费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解除。
四、开发商归还消费者的首付款,并协助办理消费者退房的各种相关手续。
五、第三、第四个行为履行完毕后,第一步双方签订的协议中假设的条件出现,消费者与开发商的买卖合同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