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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的效力是怎样

2024-07-29 来源:爱站旅游

格式条款的效力: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2、格式条款具有规定的情形时无效,如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无效、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格式条款无效;

3、格式条款具有情形时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四百九十八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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