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拆迁房屋算共同财产,情况有:1.房屋是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有另一方产权;2.夫妻扩建或添附房屋,另一方有产权;3.房屋是一方父母财产,安置房夫妻均有产权;4.夫妻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扩建或添附房屋,夫妻均有产权。
法律分析
婚后拆迁分配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1、被拆迁的房屋为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而安置房按照使用人口标准安置,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2、被拆迁的房屋为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而夫妻双方在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3、被拆迁的房屋为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而安置房按照使用人口标准安置,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4、被拆迁的房屋为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而夫妻双方在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添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