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交通违章 扣分怎么处理,与全国各地交通违章扣分处理方式一致。从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即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不达到12分并已将所有的罚款交清的,记分系统会在下一年(即下一个记分周期)开始,便将上一记分周期所记的分数值清零(清分不用钱),记分周期如此不断地循环。如果,一年(即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被记12分的增考科目三)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交纳考试费用),否则您的爱证无法正常使用。比如您的驾驶证初领日期是2009年6月12日,那么,2010年6月12日止便是您驾驶证的第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在这个周期内累计记分不得达到12分。 此外,驾驶员可以上当地的公安交警网,进入“信息查询”网页,选择“驾驶员信息查询”有七项,其中有“交通违章查询、满分情况查询”,输入您要查的 身份证 号码和驾驶证档案编号(广东省的需输入其驾驶证档案编号),再输入您的姓名,来查询一下 驾驶证扣分 情况,从而做好扣分准备。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
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六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