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机动车撞非机动车责任划分的标准是什么

2024-07-21 来源:爱站旅游

机动车和机动车发生事故,这是大多数车主们最常遇见的事故类型,责任划分很简单也很清晰。那如果和弱势的非机动车发生事故,机动车撞非机动车责任划分:

1、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受阻后,驶入机动车道时,机动车未主动避让的,通常是机动车负主要事故责任。

2、非机动车临时驶入机动车道,发生事故的,双方负同等责任。意思就是如果一辆单车行驶到机动车道了,车主没有避让然后撞到该单车的,虽然是单车自身行为导致的后果,但车主也要担一半责。

3、如果道路上没有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机动车遇见行人横穿马路没有主动避让的,机动车通常负主要责任。

4、在未区分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因驾驶原因追尾撞击非机动车的,通常由机动车负主要责任。若事故发生在夜间,则双方负同等责任。

5、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如果没有信号灯,与行人或非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机动车负全部责任。行人偏离人行横道或有其他过错,机动车可以适当减轻责任。所以看到斑马线时,无论是不是绿灯,车主一定要注意两侧安全,如果有行人闯红灯被撞,车主一样要担责。

6、如果在没有明确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没有按规定行驶的,若发生事故基本上要负主要责任。所以看到斑马线时,无论是不是绿灯,车主一定要注意两侧安全,如果有行人闯红灯被撞,车主一样要担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十七条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