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20xx年劳动节放假日期具体安排如下: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节假日期间,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应急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