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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保洁员规章制度7

2024-07-18 来源:爱站旅游

  一、岗位职责

  1、宣传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市容环境卫生政策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文明镇、“村容整洁”村创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等。

  2、引导居民自觉规范存放垃圾,教育劝说禁止乱设摊、乱堆物、乱招贴、乱涂写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3、做好本辖区居民和外来暂住人员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宅前屋后的卫生保洁。

  4、做好村委周边及所在企业外围、村级主干道路的清扫保洁。

  5、做好本辖区内垃圾屋、垃圾收集点的保洁和环卫设施的保管养护。

  6、根据村、社区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完成好其它有关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保洁范围

  做好进村道路及村内道路、公共场地清扫保洁,道路两旁定期除杂,绿化带及空闲地卫生保洁,垃圾清运,沟渠塘堰保洁,以及房前屋后及其它有关环境卫生等内容。

  三、保洁要求

  1、每日逐户上门收集生活垃圾,时间一般为每天上午。

  2、所有生活垃圾必须按规定就近倒入垃圾收集点,不得暴露堆放或随意扔弃。

  3、主干道路保洁清扫每天不少于一次。

  4、定期对垃圾房、垃圾桶进行清理及清洗。

  5、居民应主动配合保洁员将生活垃圾倒入垃圾桶,不得随意乱抛。

  6、保洁员应文明作业,减少扰民。

  7、保洁工具由保洁员各自保管,作业时必须穿着由镇统一发放的环卫服装。

  四、保洁待遇及考核办法

  保洁员实行一年一聘,聘用时间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聘用期满后,如无异议,可以续聘。保洁员待遇初定每月1500元,每月、季进行考核,检查考核按照村环境卫生检查考核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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