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辑MM给我寄了麦克尤恩的《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说我应该会很喜欢,还说让我看完给写两句。我一边看的时候一边就想,为什么认为我会很喜欢啊。我又不是变态。为什么我会喜欢这种东西?好吧,我现在要很正式的说,这本书我一点都不喜欢,甚至有些厌恶。
2、我看了几个书评,然后就看乐了,因为觉得大家写得都有点难受,当然了,也许是我看本书的书评仅限于我自己的朋友的,大家物以类聚。不过要说其实赞这本书真不难,因为年轻的麦克尤恩的确是相当的有天分,20几岁能把文字驾驭成这个样子真不简单。而且故事也够哥特,够暗黑变态,冷酷无情而诡异。因此反正你要想赞点它什么能写得出来的不是一点半点。
3、余华在序里感到纳闷,为什么中国读者对这么牛B的小说却可以视而不见。嗯。你得承认人家的确是很牛。不过,毕竟不是每个普通的读者都是拜牛B教的。但作家有时候会喜欢文本意义上的评判标准大于其他,文字牛B就可以惺惺相惜,完全不在乎其他。但是普通读者不是这样的,除了牛B,还是需要点别的,所以就连我自己有时候也很感情用事,一时忘记了自己也是个写东西的人,由着自己的性子说讨厌就是讨厌,直接无视那些牛B轰轰的才华横溢。
4、如果一本书就是一个人,有他自己的气息的话,我讨厌麦克尤恩这个人和他的这本书。这和他的写作水平,这本书的水平无关。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经常想起一连跟了五季的《犯罪心理》,那里面的犯罪心理小组专门破解连环杀人案,麦克尤恩故事中的那些“我”,也许是他们骨子里散发的那种气息,常常读着读着,就让我想起那些可怕的面孔。他们很多人也都是天才,都是艺术家,他们精心策划杀人,没有同情心,拿人的生命如草芥,他们犯下的罪恶就是他们的杰作。他们高高在上,自鸣得意。
5、这本书让我想起他们,就好像在看一个连环杀人犯早期的日记一样。当然了,很多人会觉得这些杀人狂很酷,他们进监狱之后也会有无数粉丝给他们写信。同样的道理,麦克尤恩的小说也会让一些人感觉很酷。但是我真的无法忍受和这样的人呆在一起。读《蝴蝶》的时候,我一直想起的,就是《犯罪心理》里Hotch说的那句话,这种人,一旦开始,就永远不会停止。你说这是不是人性?当然是。但一个人还可以选择喜欢或者讨厌另外一个人呢,何况令人讨厌的人性。
6、就短篇小说的叙事语言和技巧来论,麦克尤恩的叙述可以和卡佛不相上下,但是卡佛的孤独,是内敛的,安静的,不伤人的,甚至是让人心疼的。而这本书里的孤独,那种阴郁的孤独气质,不是那种善良无害的孤独,这种孤独,是那种阴沟里的,见不得光的,脏兮兮的孤独。是咄咄逼人的,有进攻性的孤独,是那种守在你的身边,默默的注视着你,阴沉的监视着你,心中怀着仇恨,伺机就会咬你一口的孤独,让人感觉毛骨悚然。我不喜欢它不是因为它邪恶,而是因为它脏。
7、我并不迷信那些温情脉脉的东西。也很少用厌恶这个词儿来描述一本书,但是这次我真的要感情用事了,我的确厌恶这本书,厌恶他的冷酷孤傲又得意洋洋,沾沾自喜的变态。没有同情心却浑身噼里啪啦的往下掉才气给你看。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一种情感的表达,不代表人家文笔水平不好。我想我和这本书的相遇就是一种错误。如果我不读这本书,就不会忍不住在这里表达我的厌恶了。
8、当然了,这世界上有的人就喜欢脏兮兮,阴乎乎的东西,所以谁要是想体会一下什么是脏兮兮的孤独,倒是可以去读一读这本书。和这本书干干净净又清新的书封比起来,这到也是一个鲜明的对照,很有讽刺意味。
9、我想我得和编辑MM说声对不起了,但是我一向只说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