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全国各地要制定差异化的县域防控和恢复经济社会秩序的措施:
一、动态调整辖区内低、中、高风险县名单;
二、动态研判分地区降低或终止应急响应。
2020年2月2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的通知》,就进一步指导各地准确分析把握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优化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
2020年2月1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重点:对湖北省、北京市以外的地方依据疫情严重程度,以县级为单位划分为低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和高风险地区三类。
《意见》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职尽责,全力防控,经过艰苦努力,疫情形势出现积极变化,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贯彻党中央关于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
《意见》要求,各地要制定差异化的县域防控和恢复经济社会秩序的措施。要以县(市、区、旗)为单位,依据人口、发病情况综合研判,科学划分疫情风险等级,明确分级分类的防控策略。要划小管控单元,辖区内的城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应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低风险地区,要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中风险地区,要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高风险地区,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根据疫情态势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湖北省和武汉市要继续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扩散。北京市要继续做好防控工作,确保首都安全。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防控,落实“四早”、“四集中”,做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动态调整辖区内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县(市、区、旗)名单。各地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动态开展分析研判,在病例数保持稳定下降、疫情扩散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后,及时分地区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要确保交通运输网络畅通,保障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防护物资供给,维护客流物流运行秩序。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的通知》,就进一步指导各地准确分析把握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湖北省和武汉市要全面加强疫情防控,继续实施“严格管控、外防输出、内防扩散”策略,紧紧扭住城乡社区防控和患者救治两个关键,继续实行严格的离汉离鄂通道管控措施,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输出。加强力量薄弱地区防控,坚决做到应检尽检、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切实提高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亡率。
北京市要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充分发挥严格进京管理协调机制作用,加强京津冀地区联防联控,尽最大可能切断传染源。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协同防控,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进京管理若干措施,引导外地人员逐步有序返京。完善联防联控体系,强化社区防控网格化管理,坚决切断输入型传染源,全力遏制疫情扩散,确保首都安全稳定。
湖北省周边省份及浙江省、广东省、黑龙江省等重点省份要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和局部暴发、分类指导”策略,坚决遏制疫情上升势头,阻断疫情蔓延。湖北省周边省份要主动与湖北省建立省际联防联控机制,既要防止湖北省疫情向周边省份蔓延,也要做好对湖北省物资、人员援助及交通保障。
全国其他地区要以县域为单位,实施“预防为主、外防输入、内防局部扩散”策略,继续落实“四早”措施,精准检测、追踪到人、随访到户,确保重点对象登记在册,异常情况及时处置,防止疫情反弹。疫情风险较低的地方要在有防护保障情况下尽快复工复产,恢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其他地方要结合疫情防控分区分级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通知》强调,各地区要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进一步细化实化防控措施,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管控,落实各项防控技术方案。要充分发挥基层作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关键防线作用,加强对社区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基层防控人员和物资保障,夯实社区排查和防控基础,推动科学精准的防控手段向城乡社区继续下沉,健康防护知识向公众广泛普及,不断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针对性。
湖北、北京。
重庆、陕西、河南、安徽、江西、湖南、浙江、广东、黑龙江。
全国按县域分区分级防控的省市区范围(湖北、北京全域特殊管控):
吉林、辽宁、内蒙古、河北、天津、山西、宁夏、甘肃、新疆、青海、西藏、四川、云南、贵州、山东、江苏、上海、福建、广西、海南。
游客应根据自身健康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掌握各种防控知识,
精准掌握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的疫情情况,了解目的地县区是否属于低风险区,旅游景区是否开放和当地防控措施及外来人员防疫政策等情况;
精准掌握沿途高速公路、飞机、高铁、长途客运、公共交通等疫情情况,目的地餐饮、住宿、购物场所等是否具备开放条件及进入时的防疫要求,
精准规划行程路线,确认每个地点和路线的疫情信息,在各种条件全部满足的情况下再选择出行,避免出现进不去、下不来、无处吃、无处住、回不去等情况。
游客在行程中要携带必要的口罩、手套和消毒剂等防护用品,及时做好个人防护,无论自驾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都要佩戴口罩,避免多人同时出行,尽量避免与他人密切接触;
要积极配合高速、机场、车站、景区、餐饮、住宿、购物等场所的防疫要求登记身份信息、测量体温等疫情防控工作,遇排队时耐心等候;
进入售票处、游客中心和景区内相对封闭场所时避免人员聚集,配合景区工作人员安排,确保与其他游客1.5米以上距离,减少现金的使用;
游览时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减少使用缆车、游船、电瓶车、景区内部交通车,如确需使用的要采取隔位就坐的方式保持安全间距;
使用景区内电子触控屏等公用设施时最好戴手套,或者使用后及时消毒;
聘请景区讲解员时,在讲解过程中保持一定安全距离,或者租用消毒后的电子讲解设备;
景区内有野生动物和家畜家禽的,一定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请勿近距离直接接触。
游客进入餐饮、购物和住宿场所时,应避免人员拥挤,严格按照“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的方式进行,结账时也建议采取电子方式支付;
用餐时采取分餐的模式,与其他桌隔桌而坐或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聚集,选择煮熟的食物,切忌生冷食物、野生动物,使用一次性餐具;
进入购物场所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及时消毒或洗手,条件允许时对所购买商品进行消毒;
进入住宿场所,登记时尽可能与其他客人保持距离,采取非接触方式登记入住,乘坐电梯时注意电梯按键等部位的防护和消毒,避免多人同乘一部电梯,进入房间后确认是否已进行全面消杀工作,并开窗通风,避免使用中央空调,尽量使用自带或一次性洗漱用品,对当日所穿外衣、鞋子和手套等进行必要的消毒。
在整个旅游过程中,按要求进行治疗,并做好防护措施,在未确诊情况下避免交叉传染,切莫存在自以为是和侥幸心理。在疫情完全解除前,游客既要放松心情、领略山川秀美,也时刻不能忘记疫情防控,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战尽好自己的责任。
小结:
2020年疫情期间分区分级防控下的国内旅游目的地策略,总体上宜采取充分了解疫情变化动态,谨慎出行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