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学院党总支:
你院《关于成立班级学生党支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
1. B09财务管理1班学生党支部;
2. B09财务管理2班学生党支部;
3. B09会计学1班学生党支部;
4. B09会计学2班学生党支部;
5. B09会计学3班学生党支部;
6. B09会计学4班学生党支部;
7. B09会计学5班学生党支部;
8. B09会计学6班学生党支部;
9. B09会计学7班学生党支部;
10. B09会计学8班学生党支部;
11. B09金融学1班学生党支部;
12. B09金融学2班学生党支部;
13. B09金融学3班学生党支部;
14. B09国际经济与贸易1班学生党支部;
15. B09国际经济与贸易1班学生党支部。
二、各支部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成立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组织委员1人,宣传委员1人;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7人以下的,设书记1人,不成立支部委员会。
三、请按照有关组织程序,分别召开党支部成立大会,进行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支部书记选举。选举结果经党总支审查批准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特此批复
广东白云学院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