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各部门的报销程序及规定,使财务管理到位,现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备用金及借款的管理
1、公司职工因公借款,必须写明借款事由,经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能办理借款手续。
2、借款的报销必须在办完公事后的15天内凭费用支出单据到财务科及时冲减借款或报销。
3、备用金及借款原则是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二、报销的有关规定
1、职工出差补助标准执行《×公司差旅费报销文件》。
2、职工出差返回后,及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的时间(15天)及审批手续到财务科报销或入帐。
3、职工在市内公差,只报销公交车票,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出租车票。
4、为尽量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对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必须要先请示后开支,业务开支要及时入帐报销。
5、各种票据的报销,必须由经手人、证明人以及各部门分管领导审签后,报财务主管领导和经理批准并签字后,方可报销。
6、如公司资金紧张,各种票据也须在15天内到财务科先入帐。
三、原始凭证审核
1、财务科对各类报销单据和发票要严格审核,各种报销发票收据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
2、各项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领导和经理签字,财务科方可报销。
3、财务科有权对不合乎规定的票据和超过一个月的票据不予报销。
本制度自20xx年x月x日起开始实施。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