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劳动保护,塑造企业文化,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订工服管理办法。
一、公司工作服的数量由生产部根据现有员工数量并加20-30%(供新员工备用)上报财务或公司其它相关部门负责采购;
二、本公司厂服有冬装、夏装两种(均为上衣),冬装50元/件,夏装30元/件,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三、厂服分特大号,大号,中号,小号四种。任何人不得更改厂服款式,颜色等。
四、发放标准:
4.1、公司正式员工每人每年发放冬装两件,夏装两件;
4.2、新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一星期后才可领取厂服(临时工均不发服装)根据季节领取冬装或者夏装;
五、厂服领用程序:
5.1、工作服发放须根据生产部备案名单,由职工本人签字领用;新员工须有部门领导及分管副总签字方可领用;
5.2、工作服的使用期限: 夏装厂服使用期限为半年,冬装厂服使用期限为一年;按员工领用之日起算。
如在厂服使用期限内,如属人为破损或丢失需填写《厂服补领申请单》呈部门主管核准后,并照公告价自行补买(费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如因公破损可填写《厂服补领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核准后补领厂服。
5.3、如有员工辞职、离职,可根据下列情况处理工装费用:
A、工作服发放之日满六个月,员工离职,可带走工作服,不扣除费用;
B、工作服发放之日满三个月不满六个月,员工离职,可带走工作服,扣除30%费用;
C、工作服发放之日一个月不满三个月,员工离职,可带走工作服,扣除50%费用;
D、工作服发放之日不满一个月,员工离职,可带走工作服,扣除100%费用。
六、员工着装规定
6.1、工作服换季: 夏装:5月1日至9月31日
冬装: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6.2、穿厂服即代表本公司形象,必须保持整洁,不得遗失若损坏,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厂服,假日可以不穿, (办公室人员、业务、销售、采购及出差人员可免于上述规定)
6.3、为方便工作,厂服可以穿出厂外。
6.4、不按公司规定着装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自当月工资中扣除。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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