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公文的签收及发放及时、准确,确保公文制作规范,保存完整、齐备。提高公文处理的工作效率和公文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一、企业常用公文的构成
企业常用公文包括请示、报告、申请、决定、决议、批复、通告、通知、通报、函件、会议纪要、工作总结、工作计划、讲话稿等。
二、文书收发管理
1、企业各部门与外界来往公文的收发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办公室主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往来公文的收发、拆封、登记、分发、制作、核稿、校对、发文等事宜。以传真、邮件、邮寄等方式到达的公文全部由办公室接收。再按公文按审批程序送至承办部门。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送达,应提前电话通知知承办部门。文件传阅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任何人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书带回家、宿舍及公共场所,也不得传至权限范围之外的人员。
2、负责人阅读、批阅公文,当天阅读完后应在下班前将公文交至办公室。阅批公文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并作拟办意见,责成相关部门办理。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办公室对公文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公文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办理,不得将公文压放、分散。
三、公文的制作
公司发文工作集中在总公司办公室。凡是以x公司名义发出的'通告、决定、请示、通知、报告、会议纪要等均属于发文范围。各部门不得以名义擅自对外发送正式公文。各部门需要向上级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重要工作要求发文的,应向办公室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字底稿交办公室审核。发文经办公室主任、分管经理核稿、修改后,交总经理会签后由办公室统一打印、盖章和分发。
四、公文归档与保管
1、全部处理完后的文书,按照一定的分类进行整理与编辑,并在文书保存本上做好登记。
2、企业个人不得保存企业文书、凡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应及时交行政部登记保管,调离企业的员工应将文件记录本清理移交。
3、如果职务或部门计划发生变更或做出调整,则必须在有关登记簿上注明变更与调整的理由,以及变更与调整后的结果。
4、当年的公文于次年7月份前整理装订后编号递交档案室存档。存档时应列出详细地文档明细,一式3份。并由档案管理员、监交人确认签字以备查询调阅。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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