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水利发展资金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xx〕167号)下达我县中央水利发展资金500万元。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中央和省级财政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芦山县)西川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立项批复525.39万元,其中500万元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其余为地方自筹。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中央和省级财政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芦山县)西川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按照合同进度已支付资金139.433578万元,芦山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单位,按照《四川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在项目资金的支出和管理中,资金支出合理,资金管理规范,不存在违规问题。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29.39hm,其中坡改梯25.26hm,封育治理958.81hm,保土耕作412.83hm,经果林32.49hm。20xx年实际基本完成。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基本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29.39hm,其中坡改梯25.26hm,封育治理958.81hm,保土耕作412.83hm,经果林32.49hmm。
(2)质量指标。项目暂未完工。
(3)时效指标。该项目暂未完工。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人均产粮增加290kg/人。
(2)社会效益。农业人均增加基本农田面积0.05亩;农田增加25.26hm。
(3)生态效益。项目区综合治理后年保土量3.51万t;保土率59.79%。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群众满意度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因由于项目暂未完工,下一步将继续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抢抓施工黄金季节,争取提前完工,确保各项绩效指标严格达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依法定情况应用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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