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排查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从3月4日开始,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与贵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县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在专项行动中共排查出8家食品安全隐患较突出的学校幼儿园食堂,对4家无《办园许可证》提供餐饮服务的幼儿园,责令其立即停止餐饮服务活动。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排查情况
联合检查组对全县37家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督促各学校食堂改善基础设施和食堂条件,严禁供应剩菜剩饭,严控高风险品种(即严禁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和豆浆,严禁采购使用野蘑菇、发芽马铃薯等有毒动植物食品原料,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食品);要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率必须达到100%,严格落实人员健康晨检制度,发现有发热、咳嗽、肠胃不适、手部化脓等症状的人员一律暂停工作;要求每年春、秋季开学后各学校食堂首先开展餐饮安全自查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县食药监局和教育局;督促学校落实主体责任,配备1—2名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并将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在食堂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对存在餐饮安全隐患的学校食堂,明确整改问题、整改时限,责令限期整改,并按时递交整改报告,对无证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学校食堂,责令立即停止餐饮服务并进行整顿。
二、综合排名
按照本次检查中实行的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量化评分,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全县各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分类排名如下:
A类食堂(6家):
B类食堂(6家):
C类食堂(9家):
D类食堂(8家):
xx中学食堂、一中食堂、xx镇中食堂正在改建中,此3家暂不参加排名。
xx科技学校已停止招收学生,其食堂已停止为学生提供饭菜。
xx幼儿园、xx幼儿园,xx幼儿园、xx幼儿园在未取得县教育局《办园许可证》的情况下办院并提供餐饮服务,检查组联合当地乡镇分管领导对其进行逐户检查,责令其立即停止餐饮服务活动,并作出书面保证,在未取得相关资质之前,保证不再提供餐饮服务。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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