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
为了协调好仁怀市宝巢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周边群众关系,维护甲方厂区出口周边公路(坛厂镇人民政府至宝巢公司路段交汇路口及交汇路口上行20m处)环境卫生,
保证甲方各种运输车辆畅通无阻,现甲方特聘请乙方 完成此项工作。
一、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进行工作的督导检查,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内容对乙方进行考核;
2、每月支付乙方薪资一千元整(¥1000.00元);
二、乙方义务与职责:
1、乙方每日需对甲方厂区周边公路路段(坛厂镇人民政府至宝巢公司路段交汇路口及交汇路口上行20m处)进行环境卫生维护;
2、乙方需协调好公路两侧周边群众关系;
三、合同期效:
自签订合同日起至合同规定路段路面硬化或沥青路完工日为止
四、其他事项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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