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局领导:
您好,
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为3月上旬,根据医生建议,需请假提前待产。按照《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本人可请产假173天,另加补请婚假23天,合并共计196天。根据工作安排和本人身体状况,特申请产假自20xx年2月20日至9月6日。
感谢领导一直以来的关心和照顾,望批准。
请假人: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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