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所有员工都应在上班前15分钟到达,准备充分,整理卖场和个人仪表后上班。
2、 上班时间应立即签到、打卡,不得让他人代签或捏造签到时间。
3、 上班时间及排班表,只有店长有权改动,若员工需调班应提前通知店长,征得同意后方可调换。
4、 员工严禁在卖场扎堆聊天,高声喧哗、嬉笑打闹等。卖场内不能坐卧,不可倚靠货架或收银台,保持正确站姿。上班时间不可看书报、杂志、唱歌、随音乐摇摆。
5、 员工上岗需穿着公司统一工服,卖场内必须穿着清洁整齐的制服,不得在卖场内梳头、化妆、剪指甲等。
6、 员工严禁于卖场内吃东西、吸烟、赌博、睡觉、喝洒。
7、 员工用餐时间由店长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店铺内员工只能到指定的休息地点用餐和稍作休息。饮品及食物用后须立刻进行清理,以免影响卫生。
8、 收银员不得携带腰包,现金上岗。
9、 上班时间不得外出办私事,不得在卖场接待亲友,如有亲友来访,接待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上班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串岗、不得随意进入收银台。
10、 员工携带公司产品上班,必须在进入店铺时给当值主管检查,下班时必须由当值店铺负责人检查方可离开店铺。
11、 任何情况下均不能冷落、顶撞、辱骂或不礼貌地议论顾客;任何情况下不可接受顾客礼 物,小费及借用他们的物品;对顾客的遗留物品应立即上交店长,并妥善保管。
12、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借出商品,违者按零售价扣款。
13、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将货品打折让利予顾客,团体销售折扣需申报公司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自行赔偿差额损失。
14、 员工不慎丢失货品应立即主动承认并上报查清,由上级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15、公司所有资料都应严格保密,避免在公共场合讨论公司有关政策,信息和营业额,不得发表虚假或诽谤公司,客人或员工之声誉的言论。
16、休假制度
(1)专卖店员工实行轮班工作制,所有专卖店由店长编排每月《排班表》,各员工需按表上班,不得擅自更改。专卖店营业时间为早上9:30至晚上22:40,营业时间不得 1
擅自更改,如有调整,服从公司安排。
(2)专卖店员工每月可排班休假2天,但任何人不得在节假日和周六、日换休假。员工每月换班不能超过3次,店长不得与店员换班。
(3)员工请假须按公司规定,事假需提前一天通知店长,并递交书面申请,病假要在早上开门营业半小时内通知店长,并在回卖场上班之日出示有正规医院签章的病假单,违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三天视自动离职;
(4)因特殊情况离、退职者,所有员工必须提前十五天向公司递交离、退职书面报告,经公司审批同意并办完相关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
17、各种规定的表格材料须准时准确填好缴回,应交各项表格如下:
(1)销售日报表每周一汇总后送至公司,各项内容须填写全面、清晰;
(2)销售周报表、周排班表和周销售情况小结,由店长、领班根据本周销售、店员及周边品牌情况准确、认真、清晰填好;
3)每月盘点日以公司规定每月28日为准(遇周末顺延),店长将盘点表、考勤表及时送至公司;
(4) 每月考勤表由店长、领班当天及时考核登记;
(5) 各店长、领班对手工帐所列货品、赠品、固定资产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如出现差错应及时核对、追查,并上报公司,未查出责任人,又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店全体员工负责赔偿,店长、领班负责赔偿60%,店员负责赔偿40%,如查出责任人,由责任人全赔;
18、 未经公司同意,卖场内不得擅自拍摄及接受采访,一经发现立即通知上级主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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