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合第 号租赁合同,现因 ,使 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协商,双方愿意解除位于 (铺位)的租赁合同,并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签定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于x年 月 6日前将铺位退回给甲方使用,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伍佰元(¥500.0)违约金,逾期达七天,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铺位,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必需于x年 月 6日前在工商部门办完营业执照迁址或注销手续。
三、甲方除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计柒仟元(¥7000.0)按金外,还需支付共计柒仟元(¥7000.0)作提前解约赔偿金,总合计壹万肆仟元(¥ 4000.0)。
四、双方再次证明,x年6月 日至乙方解约退租当日,租金为每月共计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正(¥20x年 月 6日起,在此之前双方所签定的所有租赁合同终止作废。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由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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