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制定应达到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与业务相结合。
金融机构应将反洗钱工作要求嵌入业务工作程序和管理系统,使反洗钱成为金融机构整体风险控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全体员工自觉维护自身机构信誉和防止本机构被洗钱犯罪分子利用的制度保证,从而避免或减少被动卷入洗钱活动而产生的法律风险、经济损失以及对自身信誉的损害。
第二,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应当能够发现和识别可疑交易。
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能够保证本机构通过客户身份识别等基本制度,有效地发现、识别和报告可疑交易,协助其他执法部门打击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适合金融机构特点,实现动态管理。
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应与金融机构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特点相适应,并具有根据自身业务发展变化和经营环境变化而不断修正、完善和创新的能力。
某银行为开展反洗钱工作,成立了负责反洗钱工作的机构一一反洗钱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由几个相关部门组成,其职责如下:统一组织领导本机构反洗钱工作;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审议本机构反洗钱培训宣传计划。
该银行反洗钱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否存在问题?其反洗钱组织结构是否能够符合反洗钱工作的需要?如否,应如何搭建反洗钱组织结构?
分析:
反洗钱工作应能覆盖金融机构所有部门、业务和人员。在反洗钱领导小组的框架下,为了便于具体开展工作,还应指定专门的部门作为反洗钱领导小组办公室,即本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牵头部门。一般在金融机构中设置合规部门为反洗钱牵头部门。
该银行反洗钱领导小组的职责不够完善,除上述三项外,还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
(1)开展反洗钱问题调查研究,组织制定并审议本机构的反洗钱相关制度、实施细则、操作流程等。
(2)对异常交易、可疑交易组织部暑和分析。
(3)督促各业务部门将反洗钱要求与业务流程操作相结合,审议各业务部门的实细则、操作流程。
(4)督促审计部门对本机构反洗钱工作进行评估并督促整改事项的落实。
(5)在本机构新产品开发和新的金融服务产品上线前要督促相关部门对其中存在的洗钱风险进行评估。
(6)审议本机构的反洗钱工作总结、组织安排制订本机构的反洗钱工作计划。
(7)协助做好反洗钱行政调查。
(8)负责部署本机构的反洗钱考核、奖惩。
(9)组织相关部门、反洗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沟通。
(10)及时传达法律法规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监管要求、国际国内最新的反洗钱发展趋势。
(11)负责对本机构反洗钱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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