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医院教职工能够劳逸结合,调节身心,以旺盛的精力投入到医、教、研工作。本年度会员的秋游活动,计划安排在医院完成三甲复审后,按照教代会最新通过的《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精神而进行。请各部门工会在7月至11月期间组织会员们积极参加。
一、活动方式
(一)各部门工会组织以科室为单位的集体秋游活动。
(二)省内外游(集体组织、自愿自费参加);
二、部门工会/科室组织集体休养活动经费使用程序
(一)上网选定旅行社和路线→填写秋游名单申报表,发邮件到工会邮箱需核准名单→按批准的金额进行活动→科室负责人确认“审批表”情况签字,填写“满意度调查表”→经办人将以上两表一起交回工会→工会复核后审批→结算完成。
(二)活动申请应由经办人按以上流程办理,科室领导负责监督执行,必须在活动结束后将审批表和满意调查表交回工会结算。
三、注意事项
(一)按在职工会会员人均100元使用当年活动经费,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参加各级工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不得享受活动经费,在此特别要强调不能以任何理由虚报冒充别人和套取现金。否则接到举报投诉的,一经查实,追究科室申请经费负责人及经办人责任。
(二)参加秋游和省内外游等暑期活动,均使用自已的个人假期。前提要与科室有关负责人沟通,妥善安排好工作。
(三)使用活动经费的部门工会(科室),必须在当年12月前按“经费使用程序”在获得合作权的三家旅行社中选择其中一家进行(秋游和自费游线路可按下面的网址查询)。
(四)组织时如因人数、路线、价格等原因需要调整的,可由经办人与相关旅行社协商解决,必要时可报工会统一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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