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 条
今 借给 _______人民币 ,即¥ 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 _______日止,共_______个月,全部借款于_______年_______月 _______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出借人( )将起诉至法院,借款人应向出借人( )支付自借款之日( 年 月 日)起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的利息。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均由借款人( )及担保人承担。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注: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一经签字即表明钱款全部支付。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1: 身份证号码: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2: 身份证号码: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3: 身份证号码: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4: 身份证号码: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5: 身份证号码: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6: 身份证号码:
注:1、请用正楷字体书写签字,并在签字和身份证号码上按捺手印。如签字潦草须在原签字旁边重新用正楷字体书写一遍,并按捺手印。
2、请给出借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给出借人一份身份证复印件。
借条出具时间: 年 月 日 (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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