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严肃上下班纪律 依据:《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考勤管理制度 适用:本司所有在职人员 保密:普通
关健词:上下班打卡迟到早退旷职的予以扣发三日薪资的处罚;连续旷职半日论处;
6.没有上班、加班而打虚假卡的,按旷职论处。 10.销售营业等人员因公外出较长时期的,应向其负责人报备,月底由所属部门负责人在工卡上签证后,交送行政人事部。 第五条本制度条款如有与日前制度相抵触的,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配合行政人事部监督落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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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行政人事管理部门对本制度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八条本制度经厂长审核,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修订时亦 2 / 2 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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