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隐患排查整治专项
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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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应急〔2008〕96号)要求,歙县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对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进行了重点检查指导。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管工作
歙县是化工大县,重要设施的遍布城乡,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主动迅速、全面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县政府成立了领导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也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从组织领导、任务分工、力量配备、责任落实等方面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并组织15个专项督查组,开展监督检查,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方案科学、措施严密、协调有序、保障有力。
二、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歙县对现有6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4户经营企业(含加油站)、1户储存企业和27户使用危化品的化工企业以及其4户他使用危化品单位(学校),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建立了监控档案,并通过
日常安全检查、专项整治、专项督查和综合督查等形式,督促各类涉及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使用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和重要设施的安全防护,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督促相关企业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把责任分解、细化,做好定人、定岗、定责,确保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盯。
(一)非矿山企业重点加强对火工品的购买、运输、储存、领退、使用等环节严格管理。做到了重要部位要有专人看管,实施了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严防出现被盗、丢失等问题。
(二)化工和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从业单位重点从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使用环节,在建立制度、责任落实、预案编制、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储备、隐患整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排查、龙胜化工公司、中佳化工公司以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均实行了24小时的安全巡逻制度,确保不发生被盗、丢失和生产安全事故。
(三)电力等重要设施企业以安全防护为重点,加强防范力量,加强巡护检查,一些重要部位安装了监控、报警设备;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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