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宣传单属于要约邀请,但要求该宣传单内容具体明确,体现了想要与广大公众订立买卖合同的意愿,而不是只为了吸引顾客前来询价、商谈买卖的内容笼统、宽泛的广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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