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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司法解释是怎样

2023-09-19 来源:爱站旅游
导读挪用公款罪司法解释是怎样

挪用公款罪司法解释及认定要素。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较大且未归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多次挪用公款不退还,挪用金额累计计算。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无法退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携带挪用款潜逃、挪用公款索贿等行为也构成该罪。共谋、指使或参与策划挪用公款的,构成共犯罪。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客体为公共财产所有权,客观方面为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的行为。

法律分析

一、挪用公款罪司法解释是怎样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多次挪用公款不还,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实际数额认定。

第五条,《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因客观原因在一审宣判前不能退还的。

第六条,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七条,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八条,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

二、挪用公款罪怎么认定

1、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是出于为直接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4、客观方面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等挪用公款的行为。

拓展延伸

司法解释中的挪用公款罪:解读与适用要点

《司法解释中的挪用公款罪:解读与适用要点》是对挪用公款罪司法解释进行深入解读和分析的文章。该司法解释是指导法院在处理挪用公款罪案件时的依据,其中包含了适用要点和具体规定。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对该司法解释的核心观点和适用要点进行解读,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刑罚幅度、定罪标准等相关内容。同时,还将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典型案例中的司法解释适用情况,以便读者更好地掌握该罪名的适用原则和判决标准。通过本文的阅读,读者将对挪用公款罪司法解释有更深入的了解,并能够更准确地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规定。

结语

挪用公款罪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的定罪量刑标准。根据解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或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对于多次挪用公款不还的情况,挪用公款数额将进行累计计算。本文通过对司法解释的解读和分析,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刑罚幅度和定罪标准。同时,结合实际案例,分析了司法解释在典型案件中的适用情况,以便读者更好地掌握该罪名的适用原则和判决标准。通过本文的阅读,读者将对挪用公款罪司法解释有更深入的了解,并能够更准确地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二章 反洗钱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为履行反洗钱资金监测职责,可以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获取所必需的信息,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应当提供。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定期通报反洗钱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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