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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程序启动条件有哪些

2020-06-30 来源:爱站旅游
导读民事再审程序启动条件有哪些

民事再审程序启动条件如下:

1、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依法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原审当事人才有权申请再审,即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2、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3、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具有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超过2年限的,即使申请再审的理由充分,也不能引发再审程序。

一、审判监督提起期限是多久?

(一)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2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

(二)超过2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3、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注意(再审时效):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的六个月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5条);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依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73条)。

二、民事审判错案怎么投诉

目前错案,有几个途径解决:

第一,报告检察院;

第二,向上级法院反应,申请再审。

法院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再审的特点是:

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院长;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提起再审的客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或第二审案件的判决或裁定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5条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中提起再审的时间是判决或裁定生效以后六个月内提出;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我国刑事诉讼中再审期限一般可以在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但满足特定条件(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或者原审被告人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或者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即使在刑罚执行完毕两年之后提出,人民法院仍需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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