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州不动产预告登记转移什么时间办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疫情防控期间,办事大厅的开放时间以各行政服务中心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福州不动产预告登记转移办理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申请预告登记的转移:
1、因继承、受遗赠导致不动产预告登记转移的;
2、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预告登记转移的;
3、因主债权转移导致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转移的;
4、因主债权转移导致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转移的。
三、福州不动产预告登记转移办理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第656号令)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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