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清明节节假日三天中只有一天是具有三薪的待遇,这天是清明节当天。其他两天的假期属于公休日,就要按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来计算。
法定假期依然维持11天不变,单位如安排员工加班的付三倍工资。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对于其中可能会出现的特殊情况,如两个法定节假日连体的,由人社部具体安排。如2020年国庆和中秋连体的,人社部就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进行明确:
1、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2、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3、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就应该付更多的钱,就是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在清明节有三薪假期安排上有加班的,并且不给安排补休,须在正常支付员工工资的基础上涨3倍,这样才能对工作人员的劳动得到鼓励提高了工作量,增强企业和员工的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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