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方法如下:
1、携带身份证到之前所工作过的城市,找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服务窗口打印一份文件;
2、回到当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给两份表格;1)、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外)转申请表。
3、第一份填上基本信息就可以;
4、第二份需要盖在买社保的那个公司的公章;
5、印一份身份证,加上前三份一共4份表,交给你当地的社全保险基金管理局,三个月后在网上可以查询结果。
方法如下:
1.携带身份证到之前所工作过的城市,找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服务窗口打印一份文件;
2.回到当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给两份表格;
1).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外)转申请表
3.第一份填上基本信息就可以;
4.第二份需要盖在给买社保的那个公司的公章;
5.印一份身份证,加上前三份一共4份表,交给当地的社全保险基金管理局,三个月后在网上可以查询结果。
6.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进展顺利,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联通各地。
7.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唐霁松表示,凡是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都可以借助这一系统实现直接结算,不必先自己垫资再回参保地报销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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