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取保候审人提供退还保证金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材料。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被取保候审人提供保证金的,应当将保证金交存,经批准可以不交存,或者可以部分交存。 第一百五十五条 取消取保候审决定或者撤回保外就医决定的,应当及时退还已经交纳的保证金,或者责令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第一百六十二条 被告人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经批准可以用于强制执行罚金、赔偿金和追缴所得的财物等。
被取保候审人申请退还保证金时,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取保候审决定书、缴纳保证金的凭证、相关证据以及银行账户等材料。同时申请人应当注意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存在虚假情况,将可能导致退还保证金的失败或被要求追缴已经退还的保证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