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外国人办理离婚手续有以下几个步骤:
1、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和离婚协议书,外国人应出具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3、三十日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一、办离婚证时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内地如何登记结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内地登记结婚的具体程序如下:
1、准备需要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中国公民应持有自己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外国人应持有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以及所在国公证机关或者主管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无配偶证明,或者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无配偶证明;
2、双方均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指定医院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及本人照片;
3、婚姻登记机关,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三、办理涉外结婚登记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以下证件是涉外婚姻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应提交的证件包括登记结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和经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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