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一、分居不离婚拖着谁更怕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的,则应准予离婚。但是这里分居满两年要求的是双方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并非是外出务工或者就医、读书学习的原因。也就是说,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必须是,明确了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而且调解无效,才会准予离婚。
二、夫妻感情破裂的征兆是什么
夫妻感情破裂的定义是:
夫妻感情破裂是法律术语,是离婚案件中法官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之一,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三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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