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转让查封房的合同自成立时有效。房地产存在被查封的障碍,导致房地产不能办理过户,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虽然当事人就已被查封的房产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但是买受人并不能请求出卖人强制履行过户义务。
一、解除查封房产规定
法院查封的房产,在法定查封期限届满或者判决执行完毕后,经当事人申请,是可以对房产予以解封的。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2、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
3、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
4、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商品房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2、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
3、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
金钱债权执行中,对被查封的办理了受让物权预告登记的不动产,受让人提出停止处分异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符合物权登记条件,受让人提出排除执行异议的,应予支持。
二、如何有效地书写财产转移证明
1、房产过户证明有效要求当事人必须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必须自愿真实;房产过户证明的内容必须合法、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已卖但没过户能查封吗?
能查封,法律上以房管局登记在谁名下,就属谁名下的房产。未过户就是还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法律上就认定为被执行人名下房产,法院就可以查封。房产查封指的是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在案件原告提出查封申请的情况下通过司法的途径把被告所属名下的房产查封,被查封后的房产是不能进行过户、抵押等手续的,但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
房屋可以被法院多次查封。人民法院查封房地产,应与案件诉讼、执行标的为基础:
1、执行依据明确记载房地产的数量、位置的,实际查封的数量、位置应与其相当;
2、已能确定部位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上应写明查封的房地产的具体部位、数量;
3、对不可分割的房地产,应当整体查封,但协助执行通知书上应当写明查封房地产的具体价值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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