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不想共同生活是可以起诉离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再和好可能,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若经调解和好,或确认双方感情尚未破裂的,不得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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