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婚后买房应为夫妻共同共有,只写一人的名字也并不影响。 但若夫妻双方还签署了协议约定归登记方所有,则视为登记方一人所有。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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