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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亲属抚恤金赔偿年限

来源:爱站旅游
导读工亡亲属抚恤金赔偿年限

工亡亲属抚恤金赔偿年限是二十年。

若亲属年龄为六十周岁以上的,抚恤金年限随着年龄增长而减少,每增加一岁,抚恤金减少一年;亲属年龄为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抚恤金按五年计算。

抚恤金标准:

1、国家重大社会事件:死亡的国家公民每人可领取抚恤金额5万;爱伤的国家公民按照伤残等级可领取抚恤金;最高金额为10万元;

2、自然灾害:死亡的国家公民每人可领取抚恤金额2万元,受伤的国家公民按照伤残等级可领取抚恤金,最高金额为5万元;

3、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国家公民每人可领取抚恤金额3万元,受伤的国家公民按照伤残等级可领取抚恤金,最高金额为10 万元;

4、重特大事故:死亡的国家公民每人可领取抚恤金额10万元,受伤的国家公民按照伤残等级可领取抚恤金,最高金额为20万元。

综上所述,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清扮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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