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柳泉镇人才工作制度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制度的政策导向作用,推进人才工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人才工作规范化,形成有章可循的良好人才工作秩序,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制定以下五项人才工作制度。
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1、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如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会议由组长或受组长委托的副组长召集并主持。领导小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的,需向组长请假,并委托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根据议题的需要,可邀请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3、会议议题由组长或副组长确定,由领导小组成员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议题或建议,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4、会议重点审议通过有关人才工作规划、决定、意见
要政策措施,安排部署年度人才工作,研究解决人才工作中的问题。
5、会议作出的决定或提出的意见,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
二、领导干部抓人才工作责任制度
1、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实行“一把手”抓“第一资源”责任制度,主要负责同志是做好本部门人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集聚人才、服务人才,做到知人善任、唯才是举、广纳群贤。
3、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人才队伍建设重点项目,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
三、领导干部联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制度
1、每位领导班子成员都要联系2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2、每位领导干部都要采取座谈、走访、慰问等方式,了解、掌握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要求,积极帮助专业技术人才排忧解难。
3、在与专业技术人才联系过程中,要认真征求他们对我镇经济建设、党的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不断解决问题,推动经济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四、人才统计制度
1、调查统计工作主要由镇组织办负责。由各单位将人才相关信息报镇组织办。
2、镇组织办对上报的人才信息进行汇总,建立健全人才信息库。
五、调查研究制度
1、镇党委把调查研究纳入人才工作计划,通过对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为镇委、镇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年初,镇组织办结合人才工作实际,确定调研课题,针对课题目标进行调查研究。形成调查报告。
中共柳泉镇委员会二0一一年四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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