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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来源:爱站旅游
导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重庆巨能路桥公司苏家浩大桥项目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汇 编

重庆巨能建设(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苏家浩大桥工程项目经理部

重庆巨能路桥公司苏家浩大桥项目

目 录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安全办公会制度„„„„„„„„„„„„„„„„„„„„„„ 1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 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管理制度„„„„„„„„„„ 5 三级动火审批制度„„„„„„„„„„„„„„„„„„„„„10 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12 安全生产纪律„„„„„„„„„„„„„„„„„„„„„„„13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14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5 安全调度管理制度„„„„„„„„„„„„„„„„„„„„„18

十一、 安全投入及投入保障制度„„„„„„„„„„„„„„„„„„20 十二、 工伤管理制度(试行)„„„„„„„„„„„„„„„„„„„24 十三、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办法„„„„„„„„„„„„„„„„„27 十四、 领导带班制度„„„„„„„„„„„„„„„„„„„„„„„29 十五、 三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30 十六、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31 十七、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32 十八、 项目部车辆管理制度„„„„„„„„„„„„„„„„„„„„34 十九、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6 二十、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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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办公会制度

为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及时平衡和研究解决项目部在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制定本制度。

一、 项目部必须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一般每周不得少于一次。

二、 安全会议由项目部经理主持,项目部经理不到时,由安全人员主持会议。项目部管技人员参加。

三、 会议主要内容:项目部一周来的安全问题,对安全隐患做出相应处理;认真贯彻上级的安全精神;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做到安全在心,督促职工做到安全生产;各职工必须遵守安全规范制度;学习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传达所属上级单位和筹建处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文件、规定、指示并研究制订落实措施及办法并布置执行;对重大事故隐患问题进行平衡,研究整改方案,解决安全生产的问题;检查上次安全办公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对不落实的问题分析原因,追究责任。

四、 会议要求:项目部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要高度重视安全办公会议,坚持亲自参加,每次召开会议之前要作好充分准备,抓住重点,讲究实效;要坚持专题研究安全工作,会议有议有决,对会议确定的事项,要把责任落实到人,并做到有检查、有督促、有落实;把每次安全办公会议做好记录,拍好照片,形成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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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单位领导安全第一的思想和对安全生产重视情况; 2、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3、查施工现场(生产场所)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

4、查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是否做到内容完善、记录清楚、数据准确、资料管理规范;

5、查事故隐患整改或事故处理情况。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和时间规定 1、 日常检查:

(1)工程项目部每周对本单位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一次(每月四次),并按照JGJ59-99标准每月进行一次自查。

(2)作业班组(包括分包单位)做到每天工作完毕清理场地,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对职工(民工)宿舍、伙房和使用的电动机具每天都要进行检查。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做好安全日志和资料管理;现场电工必须每天做好施工用电巡视记录,及时解决电气方面发生的不安全现象,确保安全用电。

2、 专业性检查:根据设备、安全设施的使用周期,特种技术和材料的特殊要求进行。还根据季节施工特点进行专门检查,由相关职能部门和技术人员实施。 3、 综合性检查:由项目部分管安全领导及项目部相关成员参加,每月1次综合性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项目部的生产、生活场所的安全管理、现场防护、防火、防盗、防爆、防暑、防冻、饮食卫生、文明管理、隐患整改和事故处理等。 4、 各级各种安全检查,必须有详细记录。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定人、定期、定措施进行整改。对于重大隐患要立案并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不能及时整改的必须先采取紧急措施加强防护,对有直接危害人身安全的隐患,要停止生产立即整改,同时报告领导,防止发生意外。重大隐患整改后,要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再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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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项目部全体员工都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检查标准》和各项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二、对新职工(民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内容如下: (1) 项目概况及安全管理目标;

(2) 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及意见; (3) 本公司及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 公司内外典型事故教训;

(5) 项目部的机械设备、工具安全知识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6) 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 一般防火安全消防知识;

(8) 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管理要求。

三、实施安全教育必须填写“安全教育记录表”,教育单位、教育人和受教育人双方签字、一式二份,项目部、被教育人各一份。

四、从事特殊岗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或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上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已领取上岗证、操作证者,必须持证上岗,否则视同无证上岗。

五、凡需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培训(复审)计划,由职能部门统一安排。对原有证件应按规定时间进行复审或换证。过期无效证件不准上岗作业。

六、特殊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所指对象

A、特殊岗位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试验员、施工员、预算员。 B、特种作业范围:(1)电工作业;(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5)登高架设作业;(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7)压力容器作业;(8)制冷作业;(9)爆破作业;(10)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11)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12)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提出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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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除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包括的范围,施工现场的其他机械操作工也应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凭证上岗。

机械操作工包括:推土机、挖土机、铲运机、平地机、压路机、打桩机、钻孔机、混凝土搅拌机等建设施工机械的操作工。

八、对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并有教育、培训记录。

九、项目部在每月召开的生产计划会时,必须把安全管理指标列入月计划,做到安全与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十、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都必须向参加施工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双方签字。

十一、每逢国家规定的重大节日,各单位必须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全员进行节日安全教育。节日期间需要加班的,要根据其作业项目对加班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现场要有领导负责。

十二、项目部领导要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开展好每年度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和企业开展的“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努力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十三、每周都要举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或学习并做好相应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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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

使用管理制度

一、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 1、安全防护设施

(1)脚手架类设施:马道、落地式脚手架、(集)卸料平台、附着升降式脚手架(爬架)、挂架、插口架子、挑架、满堂红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组合脚手架活动平台)、外电线路防护架

(2) 洞口类防护设施: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及管道井、烟道防护(含电梯井内水平安全网支搭)、楼梯口防护、(建筑物进出通道、外用电梯首层进出通道、物料提升机首层进出通道)通道口防护、竖向孔洞口(孔洞底边距地小于一米)防护

(3)临边类防护设施:基坑(沟、槽)临边防护、阳台周边防护、框架结构周边防护、(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防护、屋面临边防护、楼梯临边防护(含回转楼梯井水平安全网支搭)、脚手架操作层防护

(4)其他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通道防护、楼外侧安全平网支设、交叉作业防护、爬梯搭设、室外电箱、电焊机防护棚、卷扬机操作棚、模板工程验收

2、临电设施:架空线路、电缆线路敷设、室内配线、配电箱内设备安装、接地接零、电气防护、照明装置

3、机械设备、设施

(1)大型机械设备: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电动吊篮

(2)中小型机械:混凝土搅拌机(站)、砂浆搅拌机、砼输送泵、木工园锯、木工平刨、钢筋切断机、冷拉机、钢筋弯曲机、钢筋调直机、卷扬机、电焊机、水泵、空压机、套丝机、振动棒、砂轮切割机、水磨石机、弯管机、打夯机、手持电动工具等

(3)安全防护用品:脚手架杆件、扣件、脚手板、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漏电保护器、五芯电缆、配电箱以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

二、验收的组织及要求

1、脚手架类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编制专项搭拆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搭设完毕需在自检、自验合格的基础上,报请上一级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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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批准方案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方案制定人、上一级安全部门、技术部门、项目安全员、工长及搭设班组、使用班组等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架体的扣件扭力矩进行测试。挂架、爬架验收等还应有产权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爬架在施工过程中的每次升、降后组织验收。

2、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前应编制专项搭拆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塔吊、外用电梯安装完毕须经产权单位及安装单位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机械员、安全员等按当地政府要求的验收表格验收合格或报请地方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在相关技术资料齐全的基础上,报请上一级机械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机械验收按JGJ33-86《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进行。

3、物料提升机、电动吊篮在相关技术资料齐全的基础上,安装完毕报请上一级机械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产权单位及安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机械员、安全员等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井字架、龙门架做为物料提升机的检验项目一并进行验收。

4、塔吊、电梯

(1)塔吊、电梯平面布置图

(2)设备租赁资质、安拆资质、租赁设备明细表、设备单台编号、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

(3)审批的安拆方案; (4)群塔吊作业防碰撞措施; (5)基础施工验收资料; (6)安拆前安全技术交底;

(7)操作、信号指挥、安拆人员名单,操作证复印件; (8)安拆前安全技术交底;

(9)自检验收资料、《安全检验报告》及《安全检验合格证》; (10)总包分包共同对机组人员、信号指挥人员安全技术交底; (11)总包与分包共同签定的安全管理协议书; (12)租赁合同。 5、物料提升机

(1)租赁单位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 (2)审批的安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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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础施工验收资料 (4)安拆前安全技术交底;

(5)安拆人员、卷扬司机操作证复印件 (6)自检验收资料

(7)总包分包共同对机组人员安全技术交底; (8)总包与分包共同签定的安全管理协议书 (9)租赁合同 6、电动吊蓝

(1)设备租赁资质、租赁设备明细表、设备单台编号、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

(2)审批的安拆方案; (3)安拆前安全技术交底; (4)安全锁有效检验标定 (5)自检验收资料

(6)使用人员名单、操作证复印件 (7)总包分包对使用人员安全技术交底; (8)总包与分包共同签定的安全管理协议书 (9)租赁合同

7、洞口类防护设施、临边类防护设施搭设前应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以每层为一个验收单元,搭设完毕项目主管工长向项目安全员报验,项目安全员向项目生产经理申请组织防护设施验收,有项目生产经理、主管工长、项目安全员、搭设班组长等参加验收。

8、其他类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应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搭设完毕项目主管工长向项目安全员报验,项目安全员向项目技术负责人申请组织防护设施验收,有项目技术负责人、主管工长、项目安全员、搭设班组长等参加验收。首层大模板工作平台防护由项目报公司、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进行验收,首层以上由项目经理部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审批后实施。临电设施安装完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人、项目安全员、临电负责人和安装人等按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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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中小型机械无论是租赁的,还是分包队伍自有施工机械、机具,进场后必须办理安全技术性能安装验收手续,由项目经理部各施工段主管工长、项目机械员、项目安全员、机械出租单位、机械使用单位及机械操作人员参加验收,验收合格方准使用。

11、各类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有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明和检测报告,报项目安全保证部备案,当发现有疑问时,由具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认定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后才能使用。

12、因故停工、停产,恢复施工前,项目经理部必须重新组织对各类设备设施的检查验收。

13、因设计方案变更重新安装、架设的大型设备及高大防护设施必须按变更后的方案重新组织验收。

14、专业分包、甲分包进场正式施工前,该施工段主管工长应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与专业分包、甲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其安全员,共同办理专业分包、甲分包所属施工区域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

15、参加各项验收的人员必须在各类验收记录上签字,验收主持人要在验收记录上签署验收意见,否则验收无效。

16、各级验收人员要认真负责,把住关口,严格按国家标准、规定、规范和批准的方案进行检查验收,要做到数据量化,填写齐全,合格的予以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验收,并不得投入使用。对需重新组织验收的项目经理部要责成有关人员尽快整改并重新验收直至合格,各类设备设施验收资料分类编号归档备查。

17、各分包单位负责所在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装置、设施的管理与日常维护。 18、各级安全部门对施工现场安全装置、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项目工长应督促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各级安全人员对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验证。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落实隐患整改的单位,按安全生产奖罚规定进行处罚或责令停工。

三、使用管理

1、所有工地都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加以使用,尤其是安全生产的“四件宝”,更要严格使用。

2、所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经公司安全部批准后,由项目部选择合格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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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购买。新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经过安全部检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3.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由安全员、仓库保管员定期检查试验,认真记录好并建立档案。凡检查试验不合格的,要予以隔离,作好标识,坚决不准使用。

3.4.安全防护用品不得作为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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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一、为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以及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一级动火范围。凡在特别危险区域、防火重点部位或发生火灾爆炸后会影响全局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场所进行明火作业为一级动火。如液氧站、乙 炔丙烯站、总变电站、油化库、档案馆、计算机房以及贮存过各种油类的油舱、油柜和高压密封设备容器等。

三、二级动火范围。指在危险性较大的场所或与一级动火区域相邻的部位,可能引起燃烧并扩大成灾的场所进行明火作业为二级动火。如船舶上已安装主、副机和驾驶、集控、报房等重要设备仪器舱室,已进行舾装、涂装舱室以及贮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仓库和工场、木工间、资料室、放样台等。

四、三级动火范围。指在危险性不大的场所临时动火。如除一、二级动火范围外,凡属非固定的没有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

五、 一级动火审批手续:

由申请动火部门落实动火看火和防范措施,填报《一级动火申请、审批单》,经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安全消防监管部门审核,凡属船舶动火还须建造师(监修师)和船主审核,再报公司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六、二级动火审批手续:

由申请动火部门落实动火看火人和防范措施,填报《二级动火申请、审批单》,经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消防监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动火。船舶动火还须经建造师(监修师)和船主审核同意方可动火。

七、三级动火审批手续:

由动火作业人员填报《三级动火申请、审批单》,车间安全员落实动火监护人和防范措施,并签署意见,经车间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动火,并向消防监管部门备案。

八、明火作业审批人员工作职责:

1、必须熟悉明火作业“十不烧”等有关规定。 2、掌握一、二、三级明火作业范围划分和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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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动火申请部门负责人、安全消防监管部门、动火船舶建造师(监修师)和船主在审批前对作业点四周上下(包括隔层)进行认真检查。

4、动火申请部门负责人、安全消防监管部门、动火船舶建造师(监修师)和船主在动火前检查、督促明火作业看火人员和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

5、审批时,安全措施要明确。 九、明火作业看火人员工作职责:

1、必须熟悉明火作业“十不烧”等有关规定。

2、在明火作业过程中(包括动火前后),必须对四周、上下(包括隔层)进行认真检查,消除隐患。

3、在有可能引起火灾时,有权停止明火作业,并立即向审批人员或主管部门汇报。

4、熟悉消防常识,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懂得扑救初起火灾的常识。 5、发现火灾,应积极扑救,并立即发出报警信号。

十、明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监督部门对明火作业的各项安全规定,并且遵守明火作业看火人员的工作职责。

十一、 明火作业操作人员、审批人员、看火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或复印件)。 十二、 动火申请审批单有效时间:一级动火有效时间原则上为一天,二级动火有效时间为三天;三级动火有效时间为七天。

十三、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单位及外来施工单位的一切明火作业。 外轮修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十四、本制度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十五、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实行。

十六、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消防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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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一、为了认真落实本项目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抓好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本项目内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到竣工验收,改进生产使用,都必须按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投资概算。

三、“三同时”建设项目由本项目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保证建设项目“三同时”人员经费的落实。

四、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向有关部门进行申报。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编制安全专篇,按规定办理建设许可手续,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

五、建设项目竣工后向有关部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和工会对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进行监督落实。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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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纪律

一、企业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工作时要集中思想,坚守岗位,未经领导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的作业。

二、各级生产岗位,必须严格执行各自操作规程,不得发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简称为“三违”现象)”,职工对于违章指挥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并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扣好帽带;水上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并系好衣带,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四、严禁在禁火区吸烟或动用明火作业,确需动火的需要办理动火证,并严格遵守动火要求。

五、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拔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吊装区域。

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七、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不得搭乘铲运机斗、倾御车车厢、小翻斗车、装载车及其他不准载人的机械。

八、高空、高处作业人员,无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系安全带,且不得穿硬底鞋和易滑的鞋,不得从高处往下抛掷物料。严禁赤脚,赤背或穿高跟鞋、拖鞋、喇叭裤进入施工现场。

九、正确使用各类安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标志,未经主管责任人的允许,任何人不得任意拆除和移动。

十、严禁单人在水上作业。

十一、上班前三小时和工作中不准喝酒。 十二、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不准在施工现场打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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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工作不但要责任到人,还要与员工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为使安全工作更具有广泛性和群众性,特制定安全考核奖惩制度如下:

一、各部门必须将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列入日常安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二、对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坚持“遵章必奖,违章必罚,责利挂钩,奖惩到人”的原则。

三、对未依法履行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职责,违反单位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安全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各部门建立相应的安全调度制度,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和事故随时向上级汇报。

五、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安全考核奖励制度,增强生产安全工作的约束机制,以确保本单位安全运营。

六、奖惩标准:按照奖惩对等的原则,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按一定标准进行奖惩。

七、 对奖惩人员定期张榜公布,以促使员工自觉做好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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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第493号令、有关法律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合本项目在生产过程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一、安全生产事故等级的划分及事故类别

按国务院第493号令中关于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等级划分的规定,规定如下: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根据造成事故的原因可分为:物体打击、提升、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弱、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煤气爆炸等其他伤害。

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或项目部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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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 事故的简要经过;

(4)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 已经采取的措施; (6)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项目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事故发生后,有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6、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三、事故调查处理

1、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3、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项目部责任事故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和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实施验证。

4、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弄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公司工会和安全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处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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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项目部安质部应负责将事故说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7、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项目部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四、生产安全事故档案 1、事故调查笔录。

2、事故现场照片、示意图、亡者身份证、死亡证、技术鉴定等资料。 3、事故调查报告。 4、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5、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

6、安全生产监察局、安全监督站对事故处理的批复。 7、其他有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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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调度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国家安全方针,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职工人身和项目部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级公司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结合项目部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调度职责

1、安全调度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精神;按时汇报安全动态及重大隐患的处理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力争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调度室在组织日常生产中,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施工组织措施指挥生产,严禁违章指挥。

3、调度室值班调度员有权向下询问安全生产情况,被询问单位的当日值班领导有责任汇报所询问的内容,随叫随到,有问必答,不得借口不进行汇报。

4、调度室要严格监督各单位对《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必须按照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处理好安全与生产之间的矛盾。对有争议的问题,必须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按批示严格执行。调度室对安全状况不好或不符合规程规定、安全措施不力的作业行为有权命令停止作业。

5、调度室在参与制定作业计划时,要认真审查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坚决克服盲目追求生产而忽视安全的行为,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6、在组织、处理、抢救重大事故时,调度员有权按照领导指示,调动所需人力、物力,分秒必争进行抢救工作。在重大事故发生后,要按事故汇报应急程序立即通知值班领导、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并汇报上级调度。

7、下发的调度通知、通报、调度令是传达领导紧急指示,进行紧急工作部署的重要手段,属于紧急公文,具有正式文件的效力,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8、加强培训,提高调度人员业务技术水平,使调度人员具有较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处理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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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调度的工作内容

1、调度室在安排生产任务时,必须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督促检查措施的制定审批和执行情况。

2、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分析和提出安全生产中的合理化建议。坚决贯彻执行安全会议的有关规定,参加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会议。

3、积极参加重大事故的处理和抢救,尽最大可能减小事故所造成的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尽快组织恢复正常生产。

4、做好夏季“三防”、冬季“三防”工作,督促和检查上述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安全生产。

5、值班调度要随时询问地质变化情况、工程质量情况、设备运转情况、有无违章操作、隐患处理情况;询问浇混凝土、绑扎钢筋、搭设架子、爆破、滑坡、排水等有无隐患、有无违章操作;询问有无计划外停电现象;询问各类事故和隐患问题的处理情况。

6、发生水、火、滑坡等重大恶性事故时,值班调度员严格按照《路桥公司调度汇报制度》汇报,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7、发生停产、停电、停热及通信中断等非人身事故时,值班调度员严格按照《路桥公司调度汇报制度》汇报,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8、调度室必须建立伤亡事故、非伤亡事故、因事故停产、因安全状况不好停产的逐级汇报制度。调度员应做好原始记录,认真执行好交接班制度。

9、调度室按时参加路桥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并贯彻执行会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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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投入及投入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物质基础,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 安全投入依据

1、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和产业部颁布的劳动保护指示、标准; 2、安全大检查中所发现的,尚未解决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 3、预防火灾、爆炸,对引起工伤、职业危害等需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4、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

5、稳定和发展生产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二、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安全投入包括资金投入、人员投入与时间投入等),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工程项目资金投入

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针对特定危险以及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费用。如危险源整改资金、职业卫生工程资金、具有潜在危险的工艺、设施的改造资金。

安全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项目范围应包括: (1)安全技术:

以防止火灾、爆炸、工伤等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及信号装置、回收处理、通风降温等。

(2)辅助房屋及措施:

有关保证生产必须的房屋及一切措施。如淋浴室、更衣室、消毒间等。 (3)隐患整改项目。

(4)安全工程项目维护保养资金;

(5)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和安全工程项目维护保养的人员、时间投入。 2、劳动防护与保健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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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生产过程中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而投入的防护用品以及职工保健的费用。

(1)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服装、安全帽、安全手套、防护眼罩、防尘、防毒口罩等)费用以及各种用品的使用年限;

(2)保健费的发放:保健费(个人) = 职工体检费用 + 职业病预防费用 + 消暑饮料费用。

3、应急救援投入

为了有效控制突发事故而预先计划的应急救援系统的费用。

(1)应急救援设施(如防火墙、安全通道、消防用具、抢险救灾的工程设施及器具、警示标志、检测报警仪器、通讯联络器材、抢险救灾车辆、围堤、回收装置等)、设备、用具或用品等费用;

(2)应急救援组织办公费用; (3)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费用;

(4)参与应急救援及演练人数、时间长度。 4、安全宣传教育投入

(1)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上岗培训、安全知识讲座等)的费用(教材费、讲课费等);

(2)安全生产例会、安全活动费用;

(3)参与安全会议以及安全活动的人数、时间长度;

(4)安全专题板报(或报纸)、宣传栏、安全宣传稿件、传单等费用。 5、日常安全管理投入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投入。应包括办公支出、安全标准化体系建立及运行维护费用。

6、保险投入

可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来调整保险费率。 (1)财产保险投入; (2)车辆保险投入;

(3)职工工伤保险的安全投入。 7、事故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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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突发事故发生后,企业为了控制事故扩散、减少损失、处理事故而不得不进行的花费。主要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

(1)事故处理活动费用;

(2)对伤亡职工的救治与赔偿费用; (3)环境污染处罚与治理费用; (4)事故发生导致企业停产的损失;

(5)企业价值损失和时间上的投入(企业价值损失指企业信誉的降低、形象的破坏,是一种负投入,是对前期用于提高企业形象、信誉的投入的损失。时间上的投入包括处理事故花费的工时、员工转岗或培训新员工的工时损失)。

8、安全奖励基金投入

安全奖励基金应分为安全先进集体和安全先进个人的奖励,对其进行定期奖励。对突发事件的先进集体或个人可单独进行奖励。

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和审批。

1、由单位领导会同有关人员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和企业有关劳动保护的具体规定,确定项目部年度安措项目,指定专人作出计划、方案。

2、主管安全方面的领导根据安全管理部意见召开各有关部门、项目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决定以下事项:

(1)确定年度安措项目; (2)确定各个项目的资金来源; (3)确定设计负责单位及责任人; (4)确定施工负责单位及负责人; (5)规定完成和投用日期;

(6)必须报请上级批准的重大项目,在核准后一定要落实上述责任及期限。 3、批准后的安措项目由生产部门在下达技措的同时下达。 4、项目部应在每年终前报出下一年的安措计划。 四、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检查

1、主管领导及有关负责人每季度必须检查一次,并在专题会议上由主管领导总结执行情况。

2、安全管理部门要对安措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每月向主管领导汇报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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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大安措项目应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单位名义汇报执行情况。 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资金来源

1、安全设备的大修费用,生产设备因不合安全要求进行的重大修理而不增加固定资产的,由大修理费用开支。

2、生产成本费用,凡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措,由生产维修费开支,摊入生产成本中,数额大都可分期摊销。

3、安全奖励,未列入以上项目或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临时项目的,由项目部奖励基金开支。

4、安措专用经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支用。 六、安全资金的申批程序

1、计划应送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审批。

2、财务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项目部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确保有效落实,实行专款专用。

3、工会应监督安全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相关部门按制度贯彻执行。 4、财务部门应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进行统计、汇总,安全管理部门应督促相关部门按计划实施,物资采购部门应掌握采购的安全设施、设备、物资是否合格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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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管理制度(试行)

为使公司员工在正常安全生产条件下发生工伤事故后能够快速有效地得到救治,并使公司工伤管理规范化,同时起到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适用对象:

适用于已与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正在为公司服务的员工。 二、工伤的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1、工伤的认定: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的申报范围: (1) 因不服从部门经理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2)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3)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4)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参照北京市社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因下列情况之一负伤、致残或死亡,不能算工伤,不得享受工伤待遇:

① 因工负伤后,本人故意加重伤情或无理拒绝接受医院检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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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由于本人违法行为或故意行为(如自杀、自残、斗殴、酗酒、酒后开车、蓄意违章等)或无证驾驶船舶、机动车辆。

③ 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认定为犯罪行为。

④ 在执行本单位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中,因本身而非公司原因引起的疾病突然发病,经抢救后没有死亡或经抢救病情稳定后又恶化死亡的。

三、工伤事故上报处理程序:

1、若发生工伤事故,发生事故岗位应马上报告部门经理,部门经理根据伤势程度裁夺并立即通知综合部,发生事故的部门经理和综合部经理根据伤者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处理:

2、轻微伤者,在公司内急救包扎,安全处理。

3、严重者,迅速安排车辆(或拨打120)将受伤的人员送往附件医院急救。 4、工伤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部门经理要写出事故详细经过报综合部,由综合部根据国务院375号令和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确认是否属工伤,综合部初审,董事长核准,属工伤的,按工伤认定程序处理。

5、若发生重大事故,应保护事故现场,并在1小时内报告总经理助理或董事长。在24小时内由部门经理召集现场目击者或有关证人调查事故经过,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四、工伤人员医疗费报销和工伤假待遇的规定:

1、轻微伤者且符合工伤认定的,所发生的医疗包扎费用由公司承担。 2、严重者且符合工伤认定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公司先行垫付,综合部在工伤发生日起2个工作日内开始按照工伤报销程序办理有关报销事宜。

3、员工因抢救公司财产和维护公司利益受伤的,可报销全部医疗费。经医生证明需休息或住院期间,可享受有薪工伤假,假期工资按原工资标准计算。同时根据贡献的大小,公司给予奖励。

4、员工工作过程中非人为因素(机械故障、电路故障或其他突发原因)发生受伤的、员工在公司委派的外出公务执行过程中非本人责任意外受伤的,可报销全部医疗费,医生证明需休息或住院期间,可享受有薪工伤假。假期工资按原工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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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员工在工作中因马虎大意、忽视生产安全、违反操作规程等人为因素而造成他人或本人受伤的:全部医疗费由肇事者承担,经医生证明需休息或住院期间,可享受有薪工伤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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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办法

为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确保本项目员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劳动部、人事部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项目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发放范围

凡我项目部在职员工,从事符合国家规定享受劳动保护用品的工作,均可按本办法领取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发放管理办法

1.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预防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或职业病而采取的一种辅助措施,不属生活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用于工作场合,如因个人原因,工作时未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从而造成人身伤害,责任由本人自负。

2.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与发放,政策性强,手续严密,我项目员工及有关部门、班组要主动配合管理部门,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与发放工作。

3.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4.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范围、品种、数量必须严格按我项目部规定执行,不得任意扩大或缩小发放范围、提高或降低发放标准。

5.劳动保护用品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必须统一发放实物,不得以发放防护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或折扣成现金发放。

6.凡属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范围的职工,由本人所在部门、班组向人力资源部申报领用,由人力资源部核定后供应部按规定期限定时间发放。

7.若职工从事多个工种,应按不重复发放的原则发给劳动保护用品。 8.供应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供应部必须严把质量关、价格关;办公室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进行监督检查;安质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9.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建立台帐,按期发放,不得提前预发。员工长期使用的保护用品,如工作服等,由本人领取。短期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手套、肥皂等,由所在部门、班组委派专人按月统一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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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凡领取劳动保护用品的员工,因病、事、产等假、离岗学习时间累计超过六个月以上者,应在其劳动保护用品卡上将其使用时间扣除,使用期相应延长。临时借用劳保用品丢失或人为损坏的要折价赔偿。

三、发放标准

人力资源部将协同有关部门遵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具体情况,定期修改和调整标准,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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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带班制度

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现场管理过程中的关键作用,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深入现场落实安全措施,强化现场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确保施工安全生产,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集团、公司、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副经理及以上领导干部带班和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一、项目经理每月带班不得少于23天,副经理每月带班不得少于28天,并且每天每班必须保证有一名副经理带班。领导干部因公出差、会议、培训等不能完成当天带班的,有其他带班领导代替不得空班、空岗。

二、领导干部带班应履行的职责: 1、以“零违章、零隐患、零事故”为目标,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掌握当班巡视地点的安全生产状况。 2、强化现场管理,正确引导现场作业人员按章操作,督促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 “四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时间)生产行为。 3、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隐患和险情,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认真整改,实现隐患排查整改闭合管理。 4、巡检过程中遇到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

三、领导干部带班实行交接班制度。上一班带班领导必须向下一班接班领导详细说明当班安全状况、存在问题、需要注意事项等,否则不得交接。

四、领导干部未按规定带班、带班弄虚作假、或违反带班制度规定的,根据情节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五、领导干部带班期间,对上级部门检查出的带班问题,按照上级或处有关规定处理

六、领导干部带班实行公示制度。项目部每月对领导带班情况进行公示。 七、为加强对领导干部带班情况的监督,项目部公布举报电话。对职工举报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举报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的有功人员给予2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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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所有分项工程项目,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尤其是吊装、深基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准开工;

二、工程开工前必须召开专题会议,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制定的安全措施等情况,向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进行详细交底,专题会议情况需进行记录。

三、开工前,施工技术部门针对工程特点,施工方法使用的机械、动力设备及现场环境等具体条件,制定切实可行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列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之中。

五、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是安全施工的重要保证,为防止安全技术措施只有编写者知道,施工者不知道的现象,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六、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要根据实际情况,特点和需要进行必要的修正或补充新的内容。

七、安全技术交底要根据工程进度,分工种或分部分项进行。

八、技术员、施工员、安全员按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九、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要符合施工项目的实际情况,应侧重于施工中的特殊问题和主要危险因素,要求详细具体和可操作性。

十、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单”,交底和被交底双方必须在“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单”上签字,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班组长每天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要求,针对作业环境,操作规程进行安全交底。

十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不仅是施工技术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也是现场其他管理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对贯彻实施安全技术措施人人有责。

十三、三级安全技术交底第一级为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向施工队负责人交底,第二级为施工队负责人向班组长交底,第三级为班组长向班组工人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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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

一、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公司要求,为保证工地的文明施工,展现我项目部良好的形象风貌,特制定以下公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照执行。

二、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合格安全帽,佩带工作证,衣冠整洁,不打赤脚,不准穿拖鞋,不光背赤膊,注意个人形象。不得违反安全禁令。

三、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四、不准使用电炉或用电热器烧水。

五、禁止乘座升降机吊篮上落,乘座者和开机者一并处罚。

六、禁止在\" 严禁烟火\" 区内吸烟。爱护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用。 七、一切用电必须安全接地,并通过漏电保护装置,各种机械不得带\"病\"工作,不准超负荷使用,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八、机械设备必须专人操作,不得随意抽人临时操作。

九、现场电线线路不得随意乱搭乱接,未经同意不准私自安装插座。电动设备必须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机共用,临时停工停电或是下班退场,都应关闸切断电源,各闸不准用其他金属物代替保险丝。

十、混凝土板面、架子上不准超负荷堆放各种材料,雨篷板等悬臂板上禁止堆放一切物料。

十一、严禁在高空抛落各种材料。一切拆除材料、工具及清理各楼层的杂物时,不准从楼上投掷到下面。

十二、使用手提电动机械、器具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十三、坚持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清,不造成人为的浪费。

十四、讲文明,尊敬上级,团结同志;不说脏话、粗话,不打架、不酗酒闹事。 十五、遵守项目经理部多项规章制度,按照作息规定时间上下班,按时休息。 十六、讲究卫生勤打扫厨房、宿舍、环境、个人卫生;维护公共卫生,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泼脏水和乱倒剩菜剩饭。

十七、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生产、生活设施;不随意乱涂乱画。节约用水和用电。

十八、多做好事善事,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检举揭发坏人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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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安全生产,加强特种作业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三、概述

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等。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2、年满18周岁。

3、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4、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四、管理要求: (一)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是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二)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包括:

1、与作业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作业空间的结构和介质、作业工艺流程、存在的危害因素和风险削减措施。

2、防护及抢救用品的使用和急救知识。

3、熟悉应急反应计划,出现紧急情况时能按照应急反应计划做出响应。 (三)日常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本部门应加强对特种作业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3、本部门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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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特种作业人员变动工作部门,由所到部门凭其原操作证和档案到发证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5、离开特种作业岗位1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原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

7、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应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吊扣、吊销其操作证,造成严重后果者,应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8、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一般采取专业、分批集中脱产、集体培训教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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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做好各部门用车服务,做到安全行车、文明行车,根据项目部特点,制订如下规定:

一、工作制度

1、驾驶员的工作时间是不定时制,必须24小时待命,因公事必须用车的,应做到随叫随到,并且在出车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如本人有急事需要离开,需向办公室请假。 3、上班时间做到服从分配、听从调度、不得找借口推诿。 4、团结友爱、互相关心、尊重领导,努力完成各项用车任务。 二、用车制度

1、在项目部工地施工地点以内出车,无需向办公室说明驾驶员可自行接送,超出施工地点范围必须告知办公室统一调配。

2、如各部门人员出车办公在远距离地点情况时,驾驶员得知需停留时间在1个小时以上应立即赶回项目部由办公室根据工地情况调配用车,各部门办公完后用电话通知办公室。按照先重后轻原则用车,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3、送发文件到业主、监理,驾驶员可提醒送件人可否询问各部门尽量统一一并送达。

4、车辆实行定人定车管理,一般不准交换车辆驾驶,特殊情况需要交换车辆驾驶的,需经办公室同意。不准擅自把车辆交给非项目部驾驶员和无证人员驾驶。

5、车辆在不出车时应停放在项目部指定地点,不得擅自离开。

6、禁止公车私用,特殊情况必须告知办公室,办公室申请领导批示后以情节轻重决定。

7、上班时间车辆应做到停放有序。 三、车辆保养和汽配、油料管理

1、车辆维修保养:一般由驾驶员提出,经办公室负责人检验,根据车型及故障程度,到定点修理厂修理(除外地执行任务外)。修理项目驾驶员应核对后签字。

2、汽配管理:需要换配件的车辆,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购买。做到配件与清单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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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全行车制度

1、驾驶员应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用车制度,提倡开安全车、行文明车,严禁酒后开车,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活动。

2、爱护车辆,做到车容整洁、车况良好,不带故障行车,以确保行车安全。 五、惩罚制度

1、私自出车超出工地施工范围一次者,办公室提出警告,二次者将给予相应的处罚。私自出车造成交通事故的,赔偿费用由本人自负。

2、擅自把车辆交给非项目部驾驶员和无证人员驾驶,违者给予警告并给与相应的处罚,造成交通事故,由本人负全部责任。

3、车辆在夜间随处停放,造成车辆损失和失窃,由本人自行负责。

4、发生交通事故,按责任(以交警队事故处理责任认定书为准)来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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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派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项目部安全隐患派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应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公司将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业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二、任何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公司举报。公司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所举报事故隐患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

三、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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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合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项目部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安质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施工队、班组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五、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它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或者停止作业,对难以暂停或停产停业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六、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七、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公司领导组织检查验收。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八、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惩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部门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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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一、目 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救援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事故损失,保护广大员工的生命安全,结合水电施工生产的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苏家浩大桥工程。 三、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施工生产的需求,给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边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四、应急预案建立的主要程序 1、基本原则与方针

制定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优先保护人和优先保护大多数人,优先保护贵重财产等原则和方针。

2、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

工程项目基本情况简介,施工现场临时医疗点和设施及场外医疗机构(电话、位置、距离等),工地现场内外的消防、救助设施及人员状况,施工现场及办公平面布置图(消防通道、疏散路线、易燃易爆的位置、消防器材设置位置等)。

3、确定事故危险源

根据安全评价标准和方法,依据施工(经营)现场周边的具体实际情况、施工特点、施工要求,科学评估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影响度,提出合理的评估意见,确立最佳的应急方案。如由项目经理部安全主管部门确定有可能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危险源(如液化气站、供热站、大面积坍塌等),由施工(经营)项目安全管理部门确定有可能导致人身伤亡事故或造成企业财产较大损失的危险源(如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危险工艺过程、有害作业等),并调查了解危险源特点及周围环境(如人口密度、地理位置、气候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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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测事故类型及影响范围

各项目根据施工中的危险源涉及的生产工艺过程、危险品的性质、气候条件、地理位置等,评估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影响范围。如可能发生的事故涉及危险品,则要估计其毒性、挥发性、扩展性、释放能量及预期浓度等。其有关评估材料要上报项目安全环保部备案。

5、应急反应行动的资源配置

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条件以及周边应急反应可用资源情况,按半小时自救的应急反应能力,配置合理的应急反应行动物资和人力资源,有关配置资源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备案。

6、防护和被救措施

安全环保部要预先研究可采取的防护及补救措施,将事故对人与环境造成的有害影响降低至最低的限度。

(1)写明应急程序:报告联络有关人员(紧急时立刻报警、打求助电话)→启动救援指挥中心→必要时向社会发出救援请求→实施应急救援、保护现场、上报有关部门等→善后处理;

(2)附有关常见事故自救常识及其他:如人工呼吸的方法,火灾逃生常识和常见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3)建立畅通的通讯体系: 1)应急人员之间;

2)事故指挥者与应急人员之间; 3)应急救援系统各机构之间; 4)应急指挥机构与外部应急组织之间; 5)应急指挥机构与伤员家庭之间; 6)应急指挥机构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之间。 (4)交通管制机制等。

7、应急机构的组成、职责和分工

项目应急救援指挥部机构组成、职责及分工:

1)机构组成: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主管生产、安全副职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安全环保部、工程管理部、技术部、质量部、物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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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部、综合管理部、财务部、计划合同部等部门组成,成立伤员营救组、物资抢救组、消防灭火组、保卫疏导组、物资供应组、临时医疗组。

2)职能与职责: ①组长的职能及职责:

a、负责事故现场操作的指挥和协调;

b、现场评估事故,保证现场人员和公众应急反应行动的执行; c、控制紧急情况,及时保持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联系;

d、做好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联络工作; e、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f、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 g、负责应急撤退的现场指挥。 ②副组长的职能及职责:

a、分工负责应急救援的相关小组工作;

b、随时保持与指挥长的联络,汇报各组应急救援情况;

c、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适时向指挥长提出保持救援成效的相关建议和应急对策。 ③相关救援工作小组的职责及人员组成:

a、伤员营救组:引导现场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带;人员由作业工区责任人及施工人员组成。

b、物资抢救组:抢运可以转移的场内物资,转移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品到安全地带;人员由物资部门责任人及仓库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组成。

c、消防灭火组:启动场内的消防灭火装置和器材进行初期的消防灭火自救工作,协助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的辅助工作;人员由负责水电管理责任人及施工人员组成。

d、保卫疏导组:对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工作和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畅通工作,疏散场内外非应急救援人员撤出危险地带;人员由保卫科责任人及后勤、施工人员组成。

e、物资供应组:迅速组织后勤必须供应的物资,提供相关的安全装备;人员由行政办公室责任人及后勤、施工人员组成。

f、临时医疗组:对受伤人员作简单的抢救和包扎工作,及时转移重伤人员到医疗机构就医;人员由现场医务人员和后勤及施工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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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1、应急反应培训

应急预案确立后,应按计划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反应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2、培训的内容

(1) 灭火器材的使用及步骤训练;

(2) 安全装置的使用方法及个人防护措施; (3) 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4) 事故报警及各种抢救的基本技能; (5) 应急救援的团队协作意识。 3、培训目的

使应急救援人员明确“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及相关法规所列出的事故危险和应急救援责任。

4、应急反应培训、演练

项目部每年组织对一至两次的应急培训和应急预案的演练,使全体员工具备完成其应急反应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5、演练目的

(1) 测试预案的充分程度;

(2) 测试应急培训的有效性和应急人员的熟练程度; (3) 测试现有应急反应装置、设备和其他资源的充分性; (4) 提高事故应急反应协作部门的协调能力; (5) 通过演练来判别和改进预案的缺陷和不足。 六、其 它

1、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司及相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2、对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作出总结,完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提供经验和依据。

3、依据工区安全奖惩制度,对事故过程中相关人员进行奖惩,妥善处理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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