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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润核算方法改进研究

2022-08-19 来源:爱站旅游
导读未分配利润核算方法改进研究


未分配利润核算方法改进研究

摘要:本文在分析我国现行未分配利润核算方法的基础上,指出其存在“利润分配”账户名称与其核算内容不相一致、利润分配核算与未分配利润核算的关系模糊不清、账务处理繁琐等问题,并提出了改进未分配利润核算方法的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 核算方法

Abstract: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undistributed profit accounting method, and on the basis of the existing “profit distribution” account name and its accounting contents are not consistent, the profit distribution accounting and undistributed profit accounting relationship vague and accounting treatment such complicated issues, and put forward improving undistributed profit accounting methods of feasibility Suggestions.

Key words: the profit distribution undistributed profit accounting methods

一、我国现行未分配利润核算方法存在的问题

1.“利润分配”账户名称与其核算内容不一致。

利润分配”账户,从名称上看应该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业务,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利润分配”账户,贷方登记未分配利润的增加,如转入的本年利润、盈余公积补亏;借方记录未分配利润的减少,如利润的分配、转入的本年亏损。该账户年末余额,反映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数 实质上“利润分配 账户核算的是企业的未分配利润 (或未弥补亏损)。利润分配”账户不仅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还核算转入的本年利润、盈余公积补亏、历年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后的余额等 显然,利润分配”账户名称与其核算内容不一致,这不便于准确理解账户所反映的经济内容。

2. 利润分配核算与未分配利润核算的关系模糊不清。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所有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年利润增加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利润分配则减少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核算内容是未分配利润核算内容的一部分。但是,当前是在“利润分配”账户下设置“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来核算未分配利润的,这很容易让人们误认为“未分配利润核算内容是利润分配核算内容的一部分”。

3.“利润分配”账户与其明细账户之间的关系不合逻辑。

会计是一个分类的系统。分类,是根据对象的本质属性或显著特征将对象分为若干类,分类所得的各个子项的外延之和与母项的外延相等,各个子项互不相容。对于某一总分类账户及其明细分类账户而言,总分类账户反映的对象的外延应该等于其明细分类账户反映的对象的外延之和,且各明细分类账户反映的对象是互不相容的。利润分配 账户下设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积补亏”和“未分配利润”等明细账户“利润分配”各明细分类账户反映的对象的外延之和大于“利润分配”总分类账户所反映的对象的外延,而且,将“利润分配”账户所属“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外的明细账户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账户“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出现“子项相容”的情况,从而违反了上述逻辑规则。

4. 账务处理繁琐,不利于提高核算效率。

会计核算亦应关注效率。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年度终了,企业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自“本年利润”账户转入“利润分配”账户“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将“利润分配”账户所属“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积补亏”等“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外的其他明细账户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账户“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账务处理繁琐,影响核算效率。

5. 临时性账户“本年利润”是否需要设置调整账户值得商榷

有学者认为,利润分配”账户是 本年利润 账户的备抵账户。本年利润”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期末已实现利润数;利润分配”账户的借方余额,反映本期已分配的利润数。用“本年利润”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减去“利润分配”账户的借方余额,其差额表示企业期末尚未分配的利润数。但事实并非如此简单。首先,利润分配”账户通常有期初余额,可能是借方余额,也可能是贷方余额,在这种情况下“利润分配”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并不反映本期已分配的利润数。其次,在年度终了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转入“利润分配”账户前,利润分配”账户也可能会出现贷方余额,在此情况下,利润分配”账户不再是“本年利润”账户的备抵账户。再次,在我国,当年实现的利润一般于下年度发放。因此通常情况下,企业当年分配的并不是本年利润,而是以前年度累积的未分配利润,期末用“本年利润”账户的贷方余额减去“利润分配”账户的借方余额,其差额并不代表企业本年利润期末尚未分配的利润数。最后,本年利润”账户是一个临时性的账户,是为计算当期损益而暂时单独设置的账户,仅在结账过程中使用。临时性账户“本年利润”是否需要设置调整账户值得商榷。

二、改进未分配利润核算方法的建议

方案一:调整“利润分配”账户核算内容,增设“未分配利润”账户。为使“利润分配”账户核算的内容与其名称相一致,可缩小其核算范围,规定“利润分配”账户仅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业务。该账户可下设“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等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不再设“盈余公积补亏”和“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同时增设“未分配利润”一级账户。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借记“利润分配”账户(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贷记 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账户。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利润分配”账户(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付股利”账户。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的股票股利,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利润分配”账户(转作股本的股利),贷记“股本”账户。期末,企业应将“利润分配”账户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借记“未分配利润”账户,贷记“利润分配”账户。结转后,利润分配”账户应无余额。“未分配利润”账户核算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该账户可不进行明细核算。年度终了,企业应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账户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借记“本年利润”账户,贷记“未分配利润”账户,为净亏损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同时,将“利润分配”账户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结转后,本账户年末余额,反映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数。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借记 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或任意盈余公积”账户,贷记“未分配利润”账户。在设置“利润分配”和 未分配利润 账户的情况下,利润分配”账户是“未分配利润”账户的子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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