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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大企业所得税优惠:别忘记对照目录

2021-07-01 来源:爱站旅游
导读9大企业所得税优惠:别忘记对照目录


9大企业所得税优惠:别忘记对照目录

200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统一并规范了税收优惠政策。为了贯彻执行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08年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有关部门陆续发布了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纳税人、税收中介在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或实施鉴证时,特别是填报或审核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时,应对照相关目录看企业是否符合条件,以降低税收风险。

一、9大企业所得税优惠类型

1.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2.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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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明确了“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必须经有关部门认定,且产品(服务)必须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5.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6.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7.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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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优惠。根据《实施条例》第一百条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相关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8.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明确: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9.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企业所得税优惠。2009年3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明确:在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内,依据有关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国家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相关目录 1.农产品初加工范围。 2008年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财税„2008‟149号),明确了种植业类、畜牧业类、渔业类等3大类农产品初加工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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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9 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文,公布了《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财税„2008‟116号),明确了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6大类项目的范围、条件和技术标准。

3.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9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文,公布了《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财税„2009‟166号),明确了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等5大类项目的条件。

4.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2008年4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在其附件中明确了《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包括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8大领域。

5.允许加计扣除研发项目的范围。2008年12月,国家税总局印发了《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明确指出:企业从事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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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活动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其相关研发费用支出,才能允许加计扣除。

6.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8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财税„2008‟117号文件,公布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对共生、伴生矿产资源,废水(液)、废气、废渣,再生资源等3大类资源综合利用生产的产品及技术标准进行了细化。

7.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8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财税„2008‟115号文件,公布了《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同时,以财税„2008‟118号文件公布了《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

8.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根据财税„2011‟58号文件,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尚未公布《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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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目录。财税„2009‟31号文件指出,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具体范围由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宣部另行发文明确。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尚未公布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具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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