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单位)
序标内容 召开会议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汇报(1分),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每年不少于1次(1分)。 组织保障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有年度工作总结(1分)。 普法领导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2分)。 积极组织开展“法律八进”示范点创建活动,有一个基层单位或部门依法治理普法教育示范点(2分)。 建立组织网络并及时更新(普法骨干、志愿者),组织开展或参加开展普法宣传志愿活动不少于1次(2分)。 档案规范,资料齐全,分类科学,管理有序(1分)。 1 2 1 2 2 2 指评分细则 权数 号 1 机制 (10分) 建立并落实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1分),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不少于两次以上(2分),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一篇学法心得(2分)。 制定并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意见(1分),建立公职人员学法制度(1分),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考试(1分)。学法考试的参考率、合格率均达95%(1分)。 充分利用“3•8”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江淮普法行”、“综法治宣传治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6·5”环境保护日、安全生产月、“12•4”国家5 4 2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宣传节点组织开展不同形式、不同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2分)。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4分),并参加县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其他主题宣传活动(2分)。 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等“八进”活动,措施有力,形式多样(4分)。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结合工作实际、举办专题普法活动(2分),有计划地宣传部门法律、法规和政策(2分)。 举办普法骨干、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活动(2分),并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县级以上有关部门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2分)。 4 4 4 8 2 教育(60分) 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的宣传功能,每年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发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或其他稿件6篇(3分);单位设置固定法制宣传栏,定期宣传(2分)。 按要求及时向县普法办报送有关工作等资料(3分)。 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的自查和总结工作(2分),并将本单位“六五”普法总结情况报县普法办(1分)。 建立依法管理的规章制度(看资料)(1分)。行政主管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没有发生重大违法事件(1分)。强化依法行政专项培训,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至少一次以上。(2分) 依法治理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1-2次专项依法治理活动(4分)。有方案、有总结、有资料图片(2分)。 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分) 建立组织和民主监督机制(2分)。建立信访接待制度。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耐心进行解决和依法引导,未发生单位人员上访情况(2分)。认真开展“平安单位”、“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等主题创建活动(2分)。 6 2 6 4 3 5 3 3 工作(30分) 建立和完善公正司法、秉公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1分)。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工作(2分)。 认真开展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分),有计划、总结和图片资料(3分)。 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并开展相关法律服务工作(5分)。 3 4 5 累普法依法治理某项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国家部委表彰(每项计5分),工作获得积加国家领导批示肯定(每项计5分),工作经验被全国推广借鉴(每项计5分)。受到省工工作经验在省内推广借鉴(每项计5分)。 分不5分 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每项计3分),工作获得市领导批示肯定(每项计3分),工作经验在市内推广借鉴(每项计3分),在市普法办组织的大型活动中成绩突出(每项计3分)。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每项计2分),工作获得县领导批示肯定(每项计2分),工作经验在县内推广借鉴(每项计2分),在县普法办组织的大型活动中成绩突出(每项计2分)。 累积加分不超过5分 政府或省依法治省办表彰(每项计5分),工作获得省领导批示肯定(每项计5分),超过作创新(10分) 4 2015年全县法治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乡镇、开发区)
号 序标内容 指评分细则 权数 依法治理普法教育工作纳入乡镇(区)党委、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开展督查和检查,并兑现奖惩(1分),乡镇(区)党委、政府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1分)。 组织保障1 机制 (10分) 制定“六五”依法治理普法教育年度工作计划,有年度工作总结。(1分) 普法领导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1分) 组织开展“法律八进”示范点创建活动(有普法教育示范村居、单位、学校各一个,2分)。 建立组织网络并及时更新(综治、调解、信息员、宣传员、普法骨干、志愿者)。(1分) 档案规范,资料齐全,分类科学,管理有序。(1分) 普法经费到位(按照人均0.3元标准列入财政预算,足额到位)。(2分) 法2 治宣传教育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1分),制定学法意见(1分),全年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以上(2分),做到有计划、记录、和心得(2分)。 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意见(1分),建立公职人员学法制度(1分),全年组织开4 1 2 6 2 1 1 2 1 (60分) 展有关法律知识考试不少于一次(2分)。 10、充分利用“3•8”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江淮普法行”、“综治宣传月”、“6·5”环境保护日、安全生产月、“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宣传节点组织开展不同形式、不同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6分)。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 主题活动(4分)。 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2分),认真制定“法律八进”方案(2分),精心组织实施,工作开展活跃,形式多样(2分)。 学校普法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 “四落实”(1分),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法律知识考试(有资料和图片)(3分)。 企事业单位职工法制教育活动开展正常,形式多样(2分),在企业集中的地方建立农民工普法学校(2分)。 每年集中举办一期普法骨干培训班(2分),并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市、县普法骨干培训(2分)。 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宣传功能,定期宣传(2分)。在县级以上媒体刊登普法宣传报道至少6篇(4分)。 切实加强农民的法律常识教育,积极组织开展“远程教育法治宣传进万家”主题活动(2分),村居普法教育开展正常(2分)。 4 6 4 4 6 0 24 切实做好法制宣传有关资料的征订工作,及时向普法办报送年度计划和总结、干部学法计划以及创新有特色工作等资料。(2分) 党委、政府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事件(1分)。每年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1分)。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1分),各部门执法人员全部做到持证上岗,依法行政,严格执法(1分)。 建立各项规章制度(1分).民主管理、选举、决策、监督,实行政务公开,做到村(居)依法治理3 工作(20分) 组织、制度健全(1分)。 建立信访接待制度(1分)。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耐心进行解决和依法引导,未发生单位人员上访情况,有制度和登记,(1分)。认真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 “平安单位”、“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等主题创建活动,工作成效显著(4分)。 每年开展一次专项治理活动(2分),校园周边环境得到治理(1分)。 积极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有方案、有记录、有成效(2分) 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保障群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效明显(1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有序开展。(2分) 总结验收4 (10分) 按照要求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及时制定总结验收标准。(3分) 开展自查。对本单位及下属部门“六五”普法总结工作进行自查,及时查缺补漏。(4分) 做好“六五”普法验收总结工作(2分)。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报县普法办(12 4 2 6 3 2 3 3 4 3 分) 普法依法治理某项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国家部委表彰(每项计5分),工作获得国家领导批示肯定(每项计5分),工作经验被全国推广借鉴(每项计5分)。受到省政府或省依工作创新5 (10分) 法治省办表彰(每项计5分),工作获得省领导批示肯定(每项计5分),工作经验在省内推广借鉴(每项计5分)。 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每项计3分),工作获得市领导批示肯定(每项计3分),工作经验在市内推广借鉴(每项计3分),在市普法办组织的大型活动中成绩突出(每项计3分)。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每项计2分),工作获得县领导批示肯定(每项计2分),工作经验在县内推广借鉴(每项计2分),在县普法办组织的大型活动中成绩突出(每项计2分)。 累积加分不超过5分 累积加分不超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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